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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书法

就兰亭学学科之“理”
答姜寿田先生

  拙著《兰亭学探论》今年2月由上海书画出版社出版,出版后约中国书协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书协“兰亭奖”理论评委姜寿田先生写书评,他欣然答应。然一二十天过去了,仍不见书评写出。于是同他电话联系,他告知,书评本来很好写,但有个观点与我不同,很苦恼,不知如何着笔。我说,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直接写成与我商榷的批判性书评也可以。我虽凡人,可这点雅量还是有的。一周后,收到他写成的书评,看后很高兴,决定放在《书法导报》刊发,且配发拙著之“后记”与拙著之书影。而今,寿田的书评(题为《凝注与探询:兰亭学的问鼎之作——评毛万宝新著〈兰亭学探论〉》)于《书法导报》4月19日发表了,再次感谢寿田对我致力兰亭学(还有早期书法美学)的首肯与称赞!

  尽管如此,在反复琢磨寿田提出的不同观点之后,我觉得还应把心里话说出来,不然,很有可能被读者误以为我已“默认”寿田的观点。这里,我也“本着学术真诚”,提出自己的再思考,算是对寿田的“答复”吧!

  寿田在书评的收尾部分,“本着学术真诚”,直率地认为我说兰亭学是一门学科的观点“并不合理”。他说:“学科构建需要围绕基本原理、概念、范畴、逻辑进行,像哲学、历史学、文化学、美学、文艺学乃至社会学学科构建,都无不围绕基本原理,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层面展开。相较而言,兰亭学研究,主要还是以知识文献系统研究为主体特征,而很难上升到形而上原理范畴层面,因而以学科视之并不合理。”读寿田这段话,我非常认同“相较而言”之前的判断,但不认同“相较而言”之后的判断。道理很简单,前面的判断合乎事实,而后面的判断则与事实有出入。我以为寿田考虑欠周全的地方,在于把对一级学科的要求,应用到三级学科上面了。

  原来,寿田所列“哲学、历史学、文化学、美学、文艺学乃至社会学学科”,都属于大家公认的一级学科,而我笔下的兰亭学只是文化学与历史学下面的三级学科,兰亭学上面的二级学科是中国文化史研究。这点,我已于拙著《兰亭学探论》中的“导论”部分作过较详阐述,虽未出现“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与“三级学科”等字眼,但所指非常明确。我的原话是:“兰亭学这门学科该从属于哪门学科呢?也可说这是一个学科定位问题。我们想,如果单从它的重点研究对象——《兰亭序》着眼,一者可认为它从属于中国文学史研究中的魏晋文学研究,因为《兰亭序》这篇文章就是魏晋时期的散文作品之一。二者可认为它从属于中国书法史研究中的魏晋书法研究,因为《兰亭序》这通墨迹又是魏晋时期的行书作品之一;再考虑到《兰亭序》被后人尊为‘天下第一行书’,在整个中国书法史中占有显赫地位,也可将兰亭学上升到中国书法史研究的从属地位。遗憾的是,以上所述三种从属关系,三种理由并存,谁也涵盖不了谁,谁也取代不了谁,说明它们皆不可取。所以,我们还得另辟思路,同时考虑到兰亭学还要研究《兰亭序》之外的几个相关问题,如兰亭雅集研究、兰亭诗研究和兰亭接受研究等。当我们作整体观照时,就会发现,能够涵盖、统摄《兰亭序》文章、《兰亭序》书法与《兰亭序》相关问题研究的概念或称谓只能是‘文化’,由此,我们认为,兰亭学最直接的从属学科就是中国文化史研究。而中国文化史研究作为一门边缘学科,既是文化学的一个分支,也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这样,我们若为兰亭学作更高一级的学科定位的话,当然也就可以说兰亭学同时从属于文化学与历史学。”

  关于一级学科,“需要”做到“围绕基本原理、概念、范畴、逻辑进行”或“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层面展开”,我认为寿田的观点绝对正确,而且“我也这么认为”。但把这一“需要”,连降两级,直接用它来“审视”三级学科,在我看来,就没有多少道理了。因为三级学科就是三级学科,它有着不同于一级学科与二级学科的定性、要求与使命。兰亭学作为三级学科,寿田所言之“需要”,已由其上一级学科——文化学与历史学“代劳”并“完成”。兰亭学在三级学科的位置上,即便以“知识文献系统研究为主体特征”,也用不着“上升到形而上原理范畴层面”,而只需凭借自身的丰富性、复杂性与体系性展开系列具体问题研究。本想把这篇“答复”拉得长些,作些与分歧相关的“前理论”分析,比如是否该把“原则”(或“原理”“概念”“公式”“定理”等)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在承认“普遍性”的同时,允不允许“特殊性”的共存?对新生事物上取“苛求”立场好,还是取“宽容”立场好?等等,但又恐言多必失,结果是“道理”说透彻了,而朋友间的“感情”却没了。故而,就此打住,是非曲直且交给读者去评判吧! (作者系绍兴兰亭书法研究所原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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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姜寿田先生
2023-06-10 美术报2023-06-1000010 2 2023年06月1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