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面美育浸润如何行动
■朱德义(安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美育是我国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目标中的重要环节。去年岁末,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提出以美育浸润学生、以美育浸润教师、以美育浸润学校三个层面的任务,包括实施美育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教师美育素养提升行动、艺术实践活动普及行动等八项工作举措。该项工作已列入国家教育强国规划纲要,作为教育强国建设的重大工程。下面,笔者对《通知》中部分工作举措在基础教育学校如何落实,谈谈自己的看法。
《通知》在美育教学改革深化行动中,提出“深入挖掘各学科蕴含的美育价值与功能,强化教学与实践的有机统一,健全课程教学实施监测与反馈改进机制”。该要求正是“全面”浸润中对“全学科”的要求,涉及范围广,实施难度较大。首先,应从全学科的教研工作入手,研究各学科的美育价值与功能,并在日常教研活动中得到体现,最终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中;其次,在各学科考试命题中应加强对本学科蕴含的美育内容的考查,这可以从近年来我国的普通高考命题中得到启发;再次,应加强对各学科教研与命题工作的监督,相关部门应要求全学科在年度计划、总结中对美育相关工作提出工作思路、计划、反思和改进等内容。
《通知》在教师美育素养提升行动中,首次提出“将美育纳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教师培训计划”,这是“全面”浸润中对“全员”的要求,也是一个亮点。领导重视是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美育培训让各级领导从观念上认识美育的内涵,从思想上理解美育的意义,才能真正从行动上做好美育工作。在各级、各类教育管理培训、教师培训中,有机融入美育素养模块的培训内容;还可以定期组织面向非艺术专业教师的艺术展演展示活动,引导他们参与各类艺术活动,提升审美素养。
在教师美育素养提升行动中,《通知》还提出“开展艺术学科教师素质与能力监测”。艺术教育并不等于美育,艺术教师也不等同于美育教师,艺术教师亟需深化对美育的理解,应基于自身的艺术素养,不断努力提升审美素养与人文素养。应探索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监测:一是在日常艺术学科教研工作中实施监测;二是通过初、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中学生达到的美育水平,甚至探索实施每学期一次的期末艺术教学质量监测考试,实现对艺术教师素质与能力的监测;三是将艺术教师定期指导学生全员参与艺术展演展示活动的数量和质量作为监测内容。
美育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方式,是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力量。相信通过五年左右的学校美育全面浸润行动,必将建立起全覆盖、高质量、有特色的学校美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