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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协公布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
各展区初评作品投稿、收件通知

  本报综合讯 近日,中国美术家协会发布了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各展区初评作品投稿、收件的通知。根据《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相关规定及展览工作安排,

  一、中国画、油画展区:

  展区不面向个人收件(直送作品除外)。作者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部队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组委会的征集时间投稿,由各地组委会负责收件、组织评选,中央直属单位作品由北京美协负责收件、组织评选,评审结果(2024年5月25日前)报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组委会办公室确认后上送分展区。中国画、油画送选作品应填写《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由作者填写)和一式三份《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地区)选送作品清单》(由选送单位汇总填报),应逐项填写清楚。2024年5月30日至6月10日,初评入选作品(原作)上送分展区。

  二、版画展区,雕塑展区,水彩、粉画展区,壁画展区,漆画展区,艺术设计展区,综合画种展区,工艺美术与陶瓷艺术展区,综合材料绘画展区,实验艺术、数字艺术与动画展区:展区面向全国直接征稿。初评收件截止日期:2024年4月10日(以收到地邮戳为准),收件地址、收件人、电话(详见《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展区初评收件信息表》),投稿均采用函件方式,务必填写《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

  三、港澳台、海外华人作品展区:初评收件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0日,初评只接收作品照片的电子文件。文件须为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B。须有唯一的文字标题,不接受“未标题”“无题”或只用数字等符号命名标题的作品。投稿作者须将本人身份证明电子文件连同投稿作品图片一并发送至展区电子邮箱(台湾地区作者须提供本人台胞证电子文件)。无身份证明作者的投稿作品不参评。入选作品不评奖,从中选出约40件作为特邀作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进京作品展”。投稿作品一律填写《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港澳台、海外华人作品展作品登记表》。表格从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下载:www.caanet.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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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展区初评作品投稿、收件通知
2024-03-09 美术报2024-03-0900008 2 2024年03月09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