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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6版:赏析

合一三用——中国画的“综合之体”(二)

  “象制”:

  艺术创造的丰富性、深刻性

  “象制”是说中国画的体制。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叙画之源流》说伏羲、黄帝之时, “书画同体而未分,象制肇创而犹略”。从发生看,绘画在先,文字在后,他的“画源”说有问题。但“书画异名而同体”的见解,却揭示了中国画的文化特征:象形文字与形“象”绘画,都是以“象”为“体”。他又引用《尔雅》释名,“画,形也”,明确“象”为“形”的内容,故曰“象制”。

  《周易》“设卦、观象、系辞”,首先明白提出象在言、意关系中的地位:“言不尽意……立象以尽意。”“道—象—器”或“意—象—物”的图式,与象形文字一起,从此决定了中国人“唯象思维”的路向,也规定了中国画的创造原则和表现方式。

  绘画处理心与物的关系。心为情、意。物字,在中文“为至大无外之公名”,“一切物质现象,或一切事情,通名为物。即凡心中想象之境,亦得云物。物字亦恒与事字连用,而曰物事或事物。物字所指目者,犹不止于现象界而已,乃至现象之体原,即凡云为万化所资始,如所谓道或诚者,亦得以物字而指目之。如《老子》云:‘道之为物。’《中庸》云:‘其为物不二。’皆以物字指目实体也”(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释》)。按:这里所说的“实体”,不是西方哲学上的“质素”或“实体”(质料·形式)概念,而是原理、规律,《易传》所谓“本末”的“本”,或本体论兴起后所说的与“现象”对立的“本体”。“物”是“至大无外”的“至普遍”,象也因之无所不包。

  《易·系辞》说: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赜,又谓幽深玄妙),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有客观的象:“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见(现)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出现于宇宙的,“实必现为象”的“现象”。有主观的象:“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天不言、无言,圣人“极深研几”而体天意所立之象。(庞朴《原象》)

  有主客交流感通,“交绾意义与物而为之名”,“不可分别为在意之象或在物之象”(熊十力《十力语要·答刘生》)的“意象”之象,而“意象”有属经验的“感觉”(宋儒张载所谓“见闻之知”或“物交而知”),又有旁通感应的“悟觉”(张载所谓“知心知天”的“大心”之知)。

  有“人之所以意想者”之象,又有道之“见功”之象(天地乾坤的创生、养成)。象可以是物的抽象,也可以是道或意、情的具象(如“变化者,进退之象也”,是说事物包括人的活动之象;“悔吝者,忧虞之象也”,心中忧惊的容态)。

  总之,中国传统没有形成西方科学意义上严格而固定的“物”的概念,却以一个“象”的观念,有形与无形,呈现与不言、无言,“有”与“无”,“实”与“虚”,无限的多样,融合《周易》的义理,使中国画“形”的范围和意义,远远超出“形象”,不但在艺术表现上具有了极大的灵活性(“形象”之呈现、“象外”“象外之象”以及“空白”等),更使作品获得丰富、深刻的意蕴,“穷玄妙于意表,合神变乎天机”,披图幽对,应目会心,可以悦目,可以赏心。

  “外师造化,中得心源”:

  一个合外内的整体境界

  “造化”,谓自然的创造化育。(《庄子·大宗师》:“今一以天地为大炉,以造化为大冶。”)《易传》:“生生之谓易。”卦爻象所反映的天地万物生生不息,神化变通,流行不穷,是《易经》的根本思想。“心源”,出于佛教,指“本体”或“本性”“本心”。佛家认为“物由心造”,“境由心造”。“外师造化,中得心源”这句话的意思,是说“造化”的“性”“能”通于“心源”。外(造化)与中(内、心源)是“大宇宙”“外宇宙”与“小宇宙”的关系,不即而不离。绘画是创造活动,出自本性,自然而然,如造化之为万象。故布颜图说:“以素纸为大地,以炭朽为鸿钧(天),以主宰为造物,用心目经营之。”(布颜图《画学心法问答》)作为中国画的创造原则,就是合心目的综合之道,一个合外内的整体境界。

  “自然”非“我”,外、内有分。目视者外物;感而通,内返则“交绾意义与物”,融为一体而成“三”。心与物,相对为“外在”,但有机械的相加,不足以为画的“自然”与“自由”;惟由“隔”而至“不隔”,就是合心目、通内外,成了内在的生成,所以张彦远说:“以气韵求其画,则形似在其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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