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段勇
法国通过“文物归还法案”,我们要做好哪些准备
□本报记者 俞越
美术报:法国国民议会通过《关于归还因非法占有而被剥夺的国家文化财产的法案》这个信息,释放了什么信号?
段勇:过去十年间,在许多文物流失受害国的不懈追索,和1954年通过的《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俗称《海牙公约》)、于1970年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95年通过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等相关国际公约精神的宣传普及,以及各欧美国家有识之士的推动督促下,收藏了大量亚非拉流失文物的欧美国家在道德和法律双重压力下,被迫逐步改变了传统的顽固立场和强硬态度。以法国总统马克龙2017年在非洲发表的“瓦加杜古讲话”为起点,法国、德国、荷兰、英国等国先后开启了清理和返还各自博物馆收藏的原殖民地文物的进程,从而发生了明显改变,但当时涉及的仅局限于“殖民背景文物”。这次法国最新通过的草案,通过简化法国国内法律程序、降低实施难度的变通方式,进一步把清理和返还文物的范围从特定的原殖民地文物扩大到更加广泛的“非法占有”的文物,从而给广大文物流失受害国的追索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成功希望,因此具有重要意义,也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和欢迎。
美术报:法案的核心是为“非法流失”文物提供归还路径。在国际法和博物馆伦理中,我们通常如何界定“非法流失”与“正当收藏”?
段勇:在文物流通过程中,如果有任何环节涉及非法和不道德行为,比如通过抢劫、盗窃、欺骗来获取,通过回避监管逃税走私出境,未履行必要核查纳入收藏等,都可能涉嫌是非法流失文物。“正当收藏”是指通过正规市场购买、拍卖或者继承、私人转让等合法途径获取,并对文物来源合法性履行“审慎义务”进行了必要核查,这样即使后来发现其是非法流失文物,收藏者也可作为“善意持有人”免受处罚并可能获得适当补偿。
美术报:草案提到该法案适用范围是1815年至1972年间法国获取的文物,中国在这段时间非法流失的文物主要有哪些?
段勇:首先是1860年英法联军野蛮烧毁圆明园时劫掠的大量珍贵文物,是以那个弱肉强食的时代盛行的所谓“战利品”名义被带到法国的,所以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公然献给法国皇帝并在枫丹白露宫中国馆等地收藏展示,这种行径在当时就遭到法国文豪雨果等人强烈谴责,法国这次通过的草案也明确规定“战利品”中没有明确军事用途的物品应该返还。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时,又有一批中国文物被抢劫或偷盗到法国等国,但是从1899年海牙公约开始国际社会已逐步把文物艺术品排除在战利品之外了,因此这些都属于战争中被非法掠夺的文化财产。清朝晚期和民国时期我国很多寺庙和石窟遭到严重破坏,大量造像、壁画等被暴力切割、拆卸贩运出国,还有很多古墓遭到盗掘,大量文物被走私出国,这些非法流失文物也属于应予返还范围。
而大家很关心的敦煌流失文书经卷问题,由于其中部分具有购买交易的复杂因素,可能需要具体分析研究,我认为外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以明显超低价格购买,这本身就是存在道德问题的,此外以布施名义而非正规购买,换取管理者同意其翻阅文书经卷甚至带回住地细看都能理解,但带出中国就可能存在法律问题。
美术报:追回这些文物,难点和挑战体现在哪些方面?
段勇:难点和挑战来自中外两方面,一方面由于历史条件限制,我国很多文物特别是出土文物本来就缺少相关记录,从追索返还文物通常所需的溯源研究角度来看,往往存在细节举证困难;另一方面虽然得到草案支持,但是不排除因为种种原因,对方也可能通过外部因素、法律程序和技术手段拖延甚至阻挠返还进程。因此需要双方都尊重文物的民族情感、承认文物的普适价值、坚持交流的道德标准、正视历史的传承经历、默认法律的局限作用,以互相理解、面向未来的态度共同参与构建国际文化遗产交流新秩序。
美术报:近些年来,中国正从被动检测到主动追索,此次草案若最终通过,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件“法律武器”,在此条件下,中国应当做哪些方面的工作?
段勇:首先应对法国新法案的通过表示赞赏和欢迎,并积极主动与法方对接,按照聚焦重点、先易后难、理性协商等原则启动申请程序,争取早日促成重要文物的实质回归。
第二要加强国内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在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同时,打击国内仍然存在的盗墓盗掘、文物走私行为,遏制新的文物流失现象。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海外文物研究和人才培养,为更广泛的国际文物追索返还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做好人才储备。
第四对于近年少量流入我国的外国非法流失文物,要按照国际公约精神或双边协议精神主动查扣返还,树立我国积极履行国际义务的负责任大国形象,为我国进一步追索流失文物创造良好条件。
第五要联合其他文物流失受害国向其他文物收藏国施压,要求他们跟进法国的行动,以实际行动共同建立基于道德良知和公平正义的国际文化遗产交流新秩序。
美术报:面对法国的这个法案,公众处于兴奋的状态,但其中充满不确定性,我们在理解这个草案时,应该避免进入哪些陷阱?
段勇:社会公众的兴奋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其实这也是爱国主义和文化自信的一种体现,但是的确也要看到,第一,该法案并不意味着法国将自动归还其收藏的中国非法流失文物,必须有申索国有效机构提出申请;第二,该法案只对法国公共机构的藏品有效力,不能涵盖非公共机构收藏的大量文物;第三,不能急于求成,从法案正式通过生效,到产生实际成果还有一系列过程,需要经过申索国提出申请,双方组成联合委员会进行审查,提交法国文化财产返还委员会审议,一切顺利后才由文化部提交最高行政法院颁布法令;第四,不仅履行程序需要时间,还要考验表面上是申索国提交的研究报告证据有效性和保障承诺合理性,实际上是背后的双方互信程度和友好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