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变”之舟
渡AI“激变”之河
■代大权(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由于时代发展迅猛,高科技已普遍介入美术创作。几个月前,中国美协组织美术与法律方面的专家研讨AI时代如何完善版权的法理观念、如何构建版权保护机制。此次研讨可视为中国美协基于专业发展的现实,主动迎变之举。
我认为专业标准的设定,首要在于助力“君子豹变”而超越“小人革面”,即助力行业稳定发展而非临阵应急反应;助力全面深化改革循序渐进之变,而非朝令夕改的激变。渐变与激变之别,是异化理论在当代持续认识的反映,是对现代性发展中艺术品版权所面临困境的辨析。行为的异化实际是人自身异化的表征。直至今日,当中国美术面对AI时代,艺术创作如何面对科技进步、完善版权的法理观念,构建版权保护机制,都需实事求是地面对传统认知的困境,辨析并站稳迎变的立场。
艺术品的版权在发展中必须与时俱进。变革的分歧首先要厘清激变与渐变,这是社会变革的节奏问题,并最终将这一分歧上升到对人性与制度的理解之上。
当激变导致版权界定、原创认定界限模糊,行业标准混乱之时,我认为应明确两点:一是疏导而非堵截,理性看待技术介入艺术;二是细分而非笼统,以专业标准规范版权与创作。在具体行为层面,中国美术家协会应组织各艺术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分别立足自身专业定位,出台稳定、统一的专业鉴定与版权认定意见,形成覆盖全领域的规范依据,避免出现在不同层级和形态的展览中,评审标准出现分歧、版权维权举措临时定标准、认知不统一的问题;以专业立场稳定行业秩序,用统一的共性标准界定评委的个性倾向,守护艺术本体语言的渐进发展。
人的进步常常以退步为代价。摄影的出现改变了人们观看的方式,AI的出现则正在改变人表现的方式。人既需警惕不再用心观看,也不再用手表现,这是人的自我异化在技术演进中的历史映照。正如交通工具的进步弱化了人的行走能力,语言工具的进步削弱了深度聆听,视频工具的泛滥使观看错失思考与判断。这些现象表面上是进步,实质上反映出心思被科技部分替代的风险。
当AI的迅猛发展令人振奋之际,其缺乏人性尊严、生命意识与问题设问能力等局限,往往被“一切皆为数据”和“万物皆可计算”所遮蔽,这与海德格尔关于“存在者之为存在者彰显”的哲学论断存在张力。艺术作品从心到手、由内及外,体现的是人性伸扬的真实性与自我观照,这正是AI难以真正取代的核心所在。AI的便捷与快速普及,已对人类自身的思维习惯与行为的挑战。在冰冷的AI算法面前,阳光仅被视为能源而非温暖,落叶被简化为数据而非寄托惆怅,流水沦为计量单位而不再承载情怀与远望。因此,在为AI参与艺术创作设定行业标准时,必须坚守人性立场、立足情感表达、肯定精神导向,这正是由艺术的本质所决定的。
作为版画的创作者,我也看到AI渗透版画的同时,也没放过油画、国画、雕塑等所有绘画表现的手段。版画与印刷的血缘、与技术的融合、与复制的默契,都让AI有取而代之的理由。但版画反印刷的认知、反技术的宿命、反复制的表现,AI却无法取代。但正是后者,让版画不失人的存在意识,不失表现的主观意志,失去的只是功利性与快餐行为,失去的是不懂版画更深刻的本体价值的人,失去的仅仅是追逐流变的浪花和浮在水面的泡沫。沉入水底的才是自觉的顽石,深水静流不是没有激情,而是深谙水性。
“社会并非一台可以随时拆卸组装的机器,而是一个不断生长的‘有机体’。社会是慢慢成长的,对它的修补也必须是局部而温和的,否则极易陷入‘欲速则不达’的困境。局部的、审慎的变革在短期内看似缓慢,但从长期看反而更有效。
科技的手段越丰富,越是乱花渐欲迷人眼;艺术的目的越单纯,越是要以不变应万变。艺术的目的所反映的人性的深刻,所承载的精神的高尚,都体现着科技进步的方向和结果。
无论哪一种社会思潮或制度,具体到一种规则、一项标准的设定,都必须建立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之上,最终体现为人类的文明进步。任何以牺牲一部分人的根本利益来成全另一部分人的所谓“进步”,而并不以多数或少数为借口,更不能脱离对人的尊严、价值与权利的尊重。正如不能抛开水谈大海、抛开土谈高山。因此,以人的尊严为底线去衡量社会思潮与制度,激变与渐变一目了然。
科学为舟,技术为楫,“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涣”。科技的进步对人的进步以“涣”而言,是人心的凝聚温暖,而不是行为的涣散冰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