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鲜红的太阳永不落
“写红歌、画红歌”全国书画作品邀请展征稿启事
2009年5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10部委发出《关于广泛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群众性歌咏活动的通知》,并推荐了100首爱国歌曲。之后,各地以这些爱国歌曲为主体的“红歌会”有声有色、蓬勃开展。在全民娱乐的同时,红歌能唤起人们的红色记忆;虽然这些红歌离我们已经越来越远了,但是红色经典历经沧桑岁月的洗礼后,仍然散发出夺目的光辉。越来越多的事例证明,红歌不但能净化人们的灵魂,鼓舞人们参与改革开放的热情,还能教育人们热爱党,热爱祖国,启人心智、奋发向上。因为这些歌曲代表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为了传承这种精神,为了让这些歌词世世代代留在人们的记忆里,我们首倡用书画的形式来表现红歌的艺术魅力,希望通过广大书画家参与写红歌、画红歌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展示艺术家的风采,并向我们的革命先辈、向伟大的祖国和伟大的中华民族致敬!为此,北京红旗飘飘文化传播中心特联合多家单位共同举办这次红色题材的全国性书画展览,现特邀您惠寄佳作。
一、支持媒体:中国书画报、美术报、书法报、书法导报、青少年书法报、羲之书画报
二、展览时间、地点:2010年4月在北京展出
三、作品评审:本次展览作品评审委员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的有关专家组成。
四、作品征集:
1.凡海内外书画爱好者,年龄不限,均可应征。书法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推荐的100首红歌歌词为主要书写内容,绘画以表现红歌主题为重,风格、形式不限,作品尺寸最小不低于四尺,最大不超过八尺。红歌内容详见北京红旗飘飘文化传播中心网。
2。所有作品不需装裱,不退稿,请用挂号邮寄。
3。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并附200字简历一份。
五、收件日期地址:请在2010年1月28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往:北京市100107信箱12号分箱书展办<收>。邮 编:100107
电 话:010-64121996 联系人:王红霞,电子邮件: bjhqpp@126.com
六、作品评选及待遇:凡被邀请参加的艺术家寄来的作品均可参加展览,本届展览另评出特等奖作品5件,金奖作品10件,银奖作品20件,铜奖作品30件,红色艺术新锐奖100名;另将评出优秀奖若干名。
七、画集出版:公开发行出版《写红歌、画红歌书画作品集萃》,收入全部展出作品。
八、注意事项:凡投寄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集启事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