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解读
颐斋书院“书法科研”科目之一:
《魏碑艺术化运动》
魏碑之倡,初为纠元明书法萎顿枯寂之弊,由媚弱趋雄强。
然唐楷有法而等同于“写字”,体系严整有度;而魏碑有山野草莽之形,裘毡之气。其技法语汇断非一般楷则所可囊括。
故为创“魏碑数十法”,以与唐法相颉颃。故有“魏碑艺术化运动”之设。 ——陈振濂
颐斋书院“书法科研”科目之二:
《草圣追踪》
“狂草”之义,其在草而必不“真、正”楷体。
故今之诸体皆可有字典,惟狂草不可。草之所系,必不以单字为准耳!
且草书昔无教法,全凭个人悟得。吾鉴于此,为分解草法教学要领数十则,遂有“草圣追踪”之究云。 ——陈振濂
颐斋书院“书法科研”科目之三:
《楷法表现》
楷法者,正法也。亦汉字之字法也。昔公众魅惑于此,误指楷书为“楷字法”矣!
予鉴于此,遂立“楷法”之艺术表现,究其形式、笔法语汇,千变万化之美。
即楷法初为正字立法;而书法则以之为传递审美重于汉字书写规范,故设专题“楷法表现”云。 ——陈振濂
颐斋书院“书法科研”科目之四:
《金铸墨冶》
金文之学,首要在区分“金文大篆”不同。“大篆”者,字学也。“金文”者,书学也,混称混淆,不妥也矣!
概言之,金文为一特殊艺术表达。大篆之识,乃其基础,而非目标焉!
予立“冶铸”“冷锻”“凝结”三原则,重在线质、线律、线形,亦属创新乎?
遂有“金铸墨冶”之立。 ——陈振濂
颐斋书院“书法科研”科目之五:
《古隶新韵》
古隶之概念,盖出于今隶。如汉碑《史晨》《乙瑛》《曹全》《礼器》乃至汉简诸品,皆所谓八分之属。
而篆隶或隶楷之间,则另有一派。气格高古者,不取横势,不尚雁尾,予之所重,端在于此。
故有“古隶新韵”之举。惜疫起,未遑施行,憾憾! ——乙巳春,陈振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