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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艺教杯”全国师生书画摄影大赛隆重征稿
  为弘扬民族文化,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艺术教育,提高师生综合能力和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辽宁省锦州市艺术科技研究会、“艺教杯”全国师生书画摄影大赛组委会等单位特举办“艺教杯”全国师生书画摄影大赛,现面向海内外隆重征稿,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稿对象:全国大中小学幼儿园和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学生、教师及书画爱好者均可投稿,欢迎各级院校、艺术培训机构集体参赛。

  二、征稿范围:书法类(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及刻字作品);美术类(国画、油画及其他形式的绘画、手工艺术作品);摄影类(彩色、黑白照片)

  三、征稿要求:

  1、书法、国画作品不超过4尺为宜,硬笔书法16开纸以内,篆刻4-6方(附释文),摄影作品规格5—12寸,其他美术作品4开纸以内,投稿可寄原作,也可寄高清晰无折痕的作品照片。

  2、原作或作品照片背面右下角均需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学校、指导教师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3、凡组织10人以上参赛列为团体参赛单位,请指导老师统一列表、统一邮寄,并请指导老师结合每位作者平时成绩初评出获奖等级,供评委会评审时作重要参考。

  4、每件作品须交评审费、通联费15元(港、澳、台地区及海外10美元),10人以上每件作品交费10元,未交费者不予评审(郑重承诺:发证时不再收费)。由于人力所限,来稿一律不退。

  四、奖项设置:

  1、由全国教育、书画、摄影界权威人士组成评委会对所有来稿进行等级评定(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精品奖6个奖项),分别颁发特制豪华磨砂皮获奖证书。

  2、所有参赛者均免费赠送大赛专刊一份,获奖作者将推荐加入东方书画艺术研究会、中华书画家协会及有关团体。

  3、本次活动将联合有关单位评选产生100名“全国艺术之星”,颁发资格证书。

  4、本次活动将向组织20、30、50、80、100人参赛的指导老师(参赛单位)免费颁发相应“优秀、三等、二等、一等、特等”团体组织奖、辅导教师奖证书,同时根据集体参赛人数和学员成绩,另为指导老师(或单位)颁发特制“全国艺教名师”及“全国艺教名校”资格证书,肯定艺术教育成果。

  五、时间、地点:

  1、截稿日期:从即日起至2006年6月9日止,截稿以邮寄时间为准。2006年7月1日至7月15日寄发获奖证书,7月31日后仍未收到评审结果者,请来电话或挂号信查询。

  2、投稿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第18号邮政信箱“艺教杯”大赛组委会 刘素英(老师)收

  邮编:121000

  垂询电话:(0416)3611986 2837569(周六、日休息),联系人:侯老师、陈老师、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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