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是中国悠久灿烂的艺术文化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人类使用家具的历史久远,迄今发现最早的、最完整的家具遗存可追溯到战国时代。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明清家具,是中国家具发展史上的两个巅峰。
明清家具的出现与其时大批园林、私家庭院的兴建分不开。明清家具所用木材大多产自热带,可分为硬木和非硬木两类。在材料上常常选用紫檀木、花梨木、鸡翅木三种木料。
从造型上看,明清家具可分为有束腰和无束腰两大体系;从功能上讲,一般可分为椅凳类、桌案类、床榻类、橱柜类和其他杂项类(如各种屏风、箱、提盒、镜台、衣架、滚凳及一些微型家具等)。明清时期,以苏州、广州、北京制作家具最为著名,“苏作”、“广作”和“京作”被称为明清家具三大名作。
明式家具是指产生于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制作于明至清代前期,具有特定造型风格的家具。这一时期的家具注重于实用、舒适,造型简洁、质朴,不仅富有流畅、隽永的线条美,还给人以含蓄、高雅的意蕴美。在家具上起点缀修饰作用的石材、镶嵌等,选材考究,对家具的装饰起了烘云托月的效果。雕刻手法主要有浮雕、透雕、浮雕与透雕结合及圆雕等多种,其中以浮雕最为常用。雕刻题材大致有卷草、莲纹、龙纹、宗教图案等。刀法线条流畅,生动形象极富生气。明式家具不以繁琐的线条修饰取胜,而着重于外部轮廓的刻画表现,给人以强烈的线条美。线脚的变化和运用是明式家具线条造型的一大体现。线脚是指家具边框边缘的造型线条。通过平面、凹面、凸面、阴线、阳线之间不同比例的搭配组合,形成千变万化的几何形断面。结构上的清晰合理与造型上的优雅简单,充分地展示出简洁明快的艺术风貌,雅而致用,达到美学、力学、功用三者的完美统一。
至清代,由于受到历史原因、满汉文化以及中西文化交流的影响,一反明式家具古拙、质朴的“文人”气息,代之以夸张绚丽的富贵气。
从造型风格上讲,清式家具以豪华繁杂为风格,其骨架坚实浑厚,方直型多于明代曲圆设计,题材多变。清式家具大胆创新,变肃穆为流畅,化简素为雍贵。在设计装饰风格上,明式崇尚意境,受当时人文环境背景影响;而清式家具受外来文化的影响注重形式,呈现清代另一番风格思想,各富其美。清式家具则较多注重陈设效果,整体造型厚重大气,体形庞大,强调形体的装饰美,多种材料的镶嵌,突出表现了传统家具的工巧美,娴熟的传统技艺,迎合了当时夸张的审美情趣。
清式家具采用最多的装饰手法是雕刻、镶嵌和描绘。以透雕最为常用,突出空灵剔透的效果,有时与浮雕相结合,取得更好的立体效果。镶嵌在清式家具中更为普遍地运用,有竹嵌、骨嵌、牙嵌、螺钿嵌、百宝嵌、珐琅嵌乃至玛瑙嵌、琥珀嵌等,品种丰富,华美夺目。其中珐琅技法由国外传入,用于家具装饰仅见于清代。为了追求富贵豪华的装饰效果,充分利用了各种装饰材料和使用了各种工艺美术手段,可谓集装饰技法之大成,然而为装饰而装饰,雕饰过繁过滥,也成了清式家具的一大缺憾。
明代家具追求神态韵律,以造型古朴典雅为特色,尺度适宜;清代家具却注重体量,提倡繁纹重饰,崇尚雕刻和镶嵌。
明清家具典型地体现了中国古典家具所具有的极其精湛的工艺价值、艺术欣赏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重新感受中国古典家具,很难用言语来媲美其艺术的持久和独特的性质。纵观其所演绎的历史与文化、品位的延续,从某种社会意义上讲,可以说是对21世纪消费文化方式的一种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