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9版:书法周刊
3  4  
PDF 版
· 倡导书法的社会学转型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8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倡导书法的社会学转型
——朱中原、冯印强关于书法社会学的对话
  倡导书法的社会学转型

  ——朱中原、冯印强关于书法社会学的对话

  (上接上期21版)

  我想说的是:在当今精英艺术与大众艺术并存的书法新格局中,不和谐的因素实在太多了。如果我们站在历史的高度审视当今书法,不但不能乐观,并且是非常令人忧虑的。当今有些书法的领导人高喊着书法的繁荣昌盛,我想不是在蒙骗芸芸的书法人,就是自己认识浅薄。事实上当今芸芸的书法人(特别是展览机制下的青年作者)是相当可怜的。曾经听说有人因为拼力备战某国展累死的传闻,听后让人心寒。

  朱:以书法为职业而生存的书法职业群体已经逐步形成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然而,书法职业化本身也存在着困境。书法职业化本身使得书法家主体的身份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书法家由过去的复合型文人变成为当今的专职书法家,书法家逐渐从过去的文人学者群体中分化、独立出来,形成了一批专职的、专业的书法职业群体,也就是说,书法也像其他行业一样,已经成为了一种职业和技能。这样,书法家就越来越注重对技法的锤炼,而忽视对书法作品及书法家自身内在学养的积淀,书法家身上的文人身份与文人意识越来越淡化了,特别是专职的书法家很多已经把书法当成谋生的工具(事实上靠书法又远远不能谋生)。封建社会的文人是不需要考虑他的书法作品能不能卖得出去、能卖多少钱的问题的,因为他们本身就是一个上层阶层,有着较为优越的地位与薪俸,而现代社会不一样,现代社会的大多数书法家本来就没有什么社会地位,只能靠专职的书法来维持生存。上述现象让我们看到的是,书法家身份的转变实际上是一个社会的整体转变所致的,也就是说,艺术创作主体的转变是以社会转型为前提和基础的。

  冯:事实上,书法艺术的转型目前还基本上停留于学术层面,甚至还只是少数知识精英和文化精英的理想文化诉求。说到底,还只是圈内一少部分专业人士在“玩”,对于广大社会主体或者广大书法爱好者来说,还只是一个遥远的梦想。我曾经提出当今书法存在着两个圈子——即精英书法圈和大众书法圈,书法在这两个圈子中扮演的角色是完全不同的。您刚才所说的书法的社会功能,其实在这两个圈子表现的是不会一样的。有些书法经营者利用大众书法圈的认识浅薄,大加忽悠,不但扰乱了书法市场,破坏了书法的和谐格局,最重要的是亵渎了书法的神圣;精英书法圈则是由当今的书法精英组成,他们的组成刚才已经有所谈及,他们把书法艺术的追求作为人生最高追求,带有明显的原创性冲动。因此,我们所说的书法艺术的普及,主要是大众书法圈的普及;我们所说的书法艺术的发展,主要是精英书法圈的发展。在这一方面,精英艺术与大众艺术永远存在着差异,永远不可能平等地对话。现在有些所谓的精英书法家创造的书法艺术作品广大书法爱好者大多看不懂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但这决不能说明这些书法艺术品就不属于精英艺术,或者说不具备高雅艺术因素。其实,曲高和寡在历史上任何时期都存在,并且往往曲高和寡的艺术才可能是引导书法发展的艺术。

  我在此划分精英书法圈和大众书法圈的初衷不是为当今书法划分等级,而是就书法的存在状态作出的概括,这样做能够为我们真正实现精英艺术与大众艺术的平等对话与和谐发展,提供一些思考理路,也只有这样,我们的书法艺术才能担负起代表先进文化的重大使命,才能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精神上的支撑。

  朱:你所说的精英书法圈和大众书法圈的确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其实用更准确一点的词来说就是专业书法圈和业余书法圈的区分。当然,这种两极划分可能有点绝对化,但是却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状况。我在很多场合都遇到过一些尴尬的情况:一些专业书法家的书法作品展往往门庭冷落,人烟稀少,去看去捧场的人往往就那么几个圈子里的人,甚至是那一个派别的人,而鲜有社会大众去看。很多人其实对书法一窍不通,但是又都比较喜欢看,而他们的眼光和专业书法家的眼光是完全不一样的。社会大众往往觉得那些专业书法家的作品看不懂,甚至把好东西当成差东西,而把不好的东西当成精品。这里面,除了有某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趋附现象及权力与地位崇拜意识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精英层与大众层的隔阂。好的东西不被认可,而差的东西却往往被当成了好的东西,这本身就是一种悲哀。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专业书法圈的固步自封,如果高雅的艺术无法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的话,那就毫无社会价值。这里就涉及到书法社会学的课题。书法社会学可以专门针对这一话题进行社会学的研究与探讨。

  我想,这里还涉及到一个书法存在状态与人文精神的讨论问题。人文精神不仅是人文知识分子应有的一种品格,而且也是一个社会整体所追求的一种价值生态,当代书法的人文精神的构建并不仅仅是书法家的事,而是牵涉到整个社会公众。书法的人文精神的构建需要的是一种公共化的公民精神与公民意识的构建,这里,就涉及到如何打破书法的狭隘主义思路、使得精英与社会大众的裂痕逐渐缩小,构建一个公共交流平台的课题。在我看来,从书法社会学角度来说,书法的人文精神构建必须首先要实现书法的“社会公共交往”,即在一个公共的社会空间中构建书法人文精神,否则,所谓的人文精神构建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冯:人文精神(humanism)是传统文化精神表现在人本主义、人道主义层面的核心内容,而人文关怀则是人文精神的最终体现。中华民族历来有扶贫济困、团结友爱、乐善好施、和衷共济的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这些都是传统文化精神的重要内容。书法艺术作为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它滋生在传统文化的土壤,和传统文化有着水乳交融的渊源和密不可分的情结,承载着传统文化的太多内容。所以说练习书法有着修身养性、感悟传统、完善自我价值的独特功能。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书法艺术在漫长的中华文明史的持续发展过程中,不断注入新的内容,形成了灿烂的、丰沛的书法文化。

  因此,我们倡导书法的社会学转型,就是倡导当今的书法家们责无旁贷地弘扬传统的利他主义价值观与无私奉献精神;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呼唤书法的人文关怀,从而在全社会形成浓郁的“人文关怀”的氛围。这是书法文化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作为书法家所要承担的也正是这些内容。不这样,我们就没有能力担当起书法发展的重任,就不能在当今喧嚣浮躁的社会唤醒民众对传统文化的关注,就愧对于“书法家”这一神圣的称号本身,也就没有理由把自己贴上书法家的标签。

  然而,一切让作品说话的展览和评审机制,一方面对书法艺术的技艺化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另一方面伴随而来的是书法家的文化精神缺失。书法家(特别是青年书法家)为了参展获奖,绞尽脑汁,在技巧和形式上大做文章,忘记了书法家的社会行为价值及其书法家的文化诉求。书法家(特别是青年书法家)在这里对书法传统的理解只停留在碑帖的层面,好像入选获奖了就是对书法文化传统理解了、取法了,其实对书法传统的理解只是“虚无缥缈”、一知半解甚至根本不理解,书法家(特别是青年书法家)的身份在这里也是伪文人、假文人,甚至根本不是文人。对书法本体和书法文化的理解也只能是一知半解甚至狗屁不懂。更枉谈书法的文化价值和书法家所要承担的文化构建使命了。

  朱:看来,提出书法社会学和倡导书法的社会学转型显得非常必要而迫切。我也经常想,脱离社会生活和公众需求的艺术就是无法传播的艺术,只停留在书法圈内部的当代书法艺术不可能有生命力,也没有发展前途。事实上,当今的书法艺术仅仅局限于书法圈内部,而且这个书法圈的范围是相当狭窄的。当代社会,在权力与权利周围,集结了大量的知识分子和艺术家,而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新穷人)还会成为当代艺术所有意回避和疏远的对象。因此,怎样强调书法与社会、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紧密联系和良性互动,让书法艺术为全民提供平等的创造和消费的机会;反对书法艺术的贵族化和权力化,就应该是我们广大书法家和书法理论家所极力关心和倡导的。

  冯:正因如此,我们才要倡导书法的社会学转型。您所说的反对艺术的精英贵族化我在很多地方都听说过,它的实质是精英为贵族和权力服务,这是我们所极力反对的。但这并不等于我们就排除精英意识,相反,我们必须树立书法的精英意识,同时强调精英书法与大众书法的和谐共存,强调书法为大众服务、为社会服务。我们不是提倡构建和谐社会吗?我们书法家不是提倡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吗?那么,我们就要在书法实践中与时俱进地加入和谐理念,以期顺应历史潮流。因此,书法艺术必须突破纯粹的学术层面,向社会拓展,以书法艺术品感染社会、熏陶社会,满足人们对真、善、美的精神需求,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精神基础和社会环境,从而实现社会和书法文化的和谐发展。而这,才是我们广大书法家、书法理论家、书法社会学家的最高追求和所要担当的时代使命。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