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书属于哪一个范畴?如何理解行书这个概念?任何一种书体都有工整和较为简便地书写的书体。如汉帛简牍是汉隶的行书、秦诏版是小篆的行书一样,是指写在丝织品或竹木上的信件、便笺之类的书法,是没有编成册的便条。《春秋经传集解序》中说,“大事书之于策,小事简牍而已。”相传行书始于汉末,即在楷书初步形成时,便伴随着出现了。到了唐代行书已在书苑中奠定超绝、特出的地位。
行书是介于正书和草书之间的一种书体。它不像草书那样潦草,也没有正书那样端正。楷法多于草法的叫“行楷”,草法多于楷法的叫“行草”。东晋王右军所书《兰亭序》是行书的典范,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
宋代苏东坡说∶“真生行,行生草。真如立,行如行,草如走。自古未有不善正书而工于草书者,未有不能立而能行,不能行而能走者也。”当然,也不能说楷书是一切书体的基础。早于楷书的篆隶和由篆隶演变发展的“今草”、“章草”,其基础都不是楷书。草书始于汉初,当时通行的是“草隶”,即草率的隶书。后来逐渐发展成为“草章”至汉末,相传张芝脱去了“章草”中保留的隶书笔画形迹,上下字之间的笔势往往牵连相通,偏旁相互假借,成为“今草”,即一般所称的草书。
行书有“身从简易,相间流行”的特点,书写简便,迅速流畅,使其在漫长的书法历史过程中确立了自己的地位。一切事物都在运动中变化,在变化中发展。行书的艺术表现力重要来源是“法”和“妙”二字,即运笔,线条结构形态的变化。包括笔意、笔力、笔势、笔锋,墨趣、墨色、墨情的变化。法是必守之事,可以人人相传,可以言传。而“妙”字,不是那么简单,必须自己去悟,去胸中独得。所以,在书法上有“悟妙”二字和“书之妙道”之称。也可以说,法是比较固定的,外在的。而妙则是活的,千变万化的,内在的。一个人的书法,如果仅有法,而没有妙,则不能称其为书法,只能算是规矩的写字。那么,这个“妙”字究竟是什么呢?在《辞海》里妙为“好”为“美”,有“奥妙”,有“奇妙”,有“巧妙”,有“莫名其妙”,有“妙趣横生”,有“妙不可言”等等,特别是“奥妙”的“奥”有“深奥”和“玄奥”的意思,这样便可以使我们理解到这个“妙”,这个“好”,咄咄逼人,使你去品味,去欣赏,其深奥妙不可言。也就是行书所表现的抽象的形象和其魅力。唐代张怀瓘在概述行书特点时,指出:“行书非真非草,离方循圆,在乎季孟,兼真者谓之真行,兼草者,谓之行草。”行书由于它的别致,具有别开生面的神采和妙趣,给人一种深情莫测的奇妙的美感和神采,或大气磅礴,或细水潺潺,或势如高山流水,或如狂风暴卷,或如春花怒放,或如绿草茵茵,或如英雄仗剑,或状物,或状人,或状景,总有其妙处,总不是平平的,概念化,而没有灵性的东西。行书所表现的线条、形态变化便无穷无尽了。如《兰亭序》中有21个“之”字和7个“不”字都是形态各异,千姿百态。赵子昂《洛神赋》中许多相同的字,如35个“之”字,15个“若”字,9个“神”字都有不同形态变化,去悟妙,去悟其堂奥。这就是书法之神、之神采、之精神。这便是书法的灵魂,是书法家的性情、气质、学识和修养所构成形象的灵魂表现。初唐书学理论家孙过庭在“书谱”中,描述书法形态是:“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资,鸾舞蛇惊之态,绝岸秃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崖,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同自然之妙。”东汉蔡邕在书论中说∶“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若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所以说古人临书要求形神兼备,这是非常重要的,不仅是学其形,更主要的是通过学其形对神的表现。一旦掌握其神,便能看到古人是怎样写字,能观其精神气质,那这个帖也算是临到家了。但这又不是目的,目的是写出自己的风格和面貌来,也就是通过临帖逐渐向自己的面貌转变,向表现自己的思想感情、风格、气质、学问、修养和审美意识转变。使其书法进入妙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