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安·格里斯(Juan Gris,1887——1927,原名José-Victoriano González),1887年3月23日出生于西班牙马德里一个富裕的商人家庭。1902年,格里斯进入马德里美术工艺学校学习。1906年参加西班牙全国美展落选后,又逢家庭变故,兵役问题,恋爱受阻等重重打击。就此离开祖国,远赴巴黎,并在那里结识了毕加索·阿波利奈尔与贾科普等人。1910年,格里斯开始创作立体主义绘画,1912年参加巴黎独立沙龙展,并于同年10月参加了立体主义黄金分割首次展览。1913年开始在绘画颜料中混合沙与灰作画。1916年进入建筑的构成时期,1919年以幽默风趣的“小丑”为题材,从事立体主义造型。1920年以后,开始探索一种将形象进行简化、概括的方法,使他的抽象画庄重且富有情趣。
格里斯虽然不是立体主义的创业者,但他却是坚定的守护者。1906年,当格里斯初到巴黎时,正值毕加索与勃拉克开创的立体主义绘画崭露头角之机,对秩序感与几何形式的热爱,使得格里斯对立体主义一见倾心,并迅速成为其中的一员。而确切发生于1909年至1914年左右的立体主义运动,则由毕加索、勃拉克、格里斯等人共同发起。他们将传统绘画中坚实体积的概念打破,将自然形体分解为种种几何切面。然后互相重叠,以块面表现出一种新的面体结构的造型语言。1912年开始,格里斯与毕加索等人放弃了分析立体主义的造型方法,转而使用一种全新的、在一幅画中使用多种材质反映、描绘物质世界的造型手段——拼贴,艺术史家将此阶段的艺术称之为综合立体主义。而后,毕加索与勃拉克又从综合立体主义回到了装饰风格,然而此时的两人开始迷茫、犹豫,不知道未来的路将何去何从。惟有格里斯仍坚定地恪守着综合立体主义的方向,坚持着自己独立的个人风格。诚如其所言:“如果人们称谓的立体主义只是一种外貌,那么立体主义必已消失;如果是一种审美,则它的精神融会于绘画之中。”
因此,在格里斯看来,立体主义就是一种古典的精神状态。清晰,明确,且庄重的感觉,正是他在绘画中一如既往的追求所在!格里斯坚持从同一视点出发,在固定的光源下塑造物体的明暗与体积;同样是对物体进行扭曲整合,但不同于毕加索与勃拉克的是,格里斯的画面表达更加条理清晰,具有更强的秩序感与规律性。他的宗旨是:“绘画中的结构部分是数学与抽象的问题,我要赋予它人性化。”这位热衷于爱因斯坦、珀因卡理论的画家,将对数学与几何学的研究带入到画面构成之中。
与毕加索、勃拉克相比,格里斯的绘画色彩显得更纯粹、更响亮。格里斯认为“一幅画则是一种综合,就像所有建构是一种综合。平面且着色的建构即是绘画的技巧,是色彩与形的关系。”《吉他》(1913)是他的立体主义画作中色彩相当浓艳的一张油画。格里斯在这张画中仿佛直接从锡管中挤出颜料,橙、黄、蓝、绿、紫色组合极耀目、抢眼,然而晕染在轮廓边缘的象牙黑如同一支高性能的调和剂,压住了这些不协调因素。格里斯在此尽显了他的色彩天赋与控制高明度色彩的能力。整张画面因而显得统一明确、醒目响亮。
格里斯后期的绘画着重于整体构成效果,运用多样手段,色彩丰富并极具形式意味。艺术史家赫伯·里德认为,格里斯“面对自然来构图与画面空间的主观结构相结合的才能,是他艺术中最具有重要意义的东西”。这位立体主义最坚定的守护者,一生孜孜不倦,追求着自己的美学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