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书家
某书家来定献艺,其字生涩多变,形态尚奇,认识者盖寡,有人欲写一长条,为唐诗名句“路上行人欲断魂”,书家笔误,落款之时,写“行后丢人字”。书家走后,“丢人”典故,经久不绝。
三香斋主闻其言,则曰,书家落字,也属正常,而丢人之事,非此一家,试问诸君,可否有“丢人”之举?故劝当代市场表演书家,每下一笔撰一句,尤当慎重,书道大雅,传之民间,千古事也,故知民心不可欺,万勿出如此“丢人”之事。
如此眼光
某获国展奖者,一青年书家来定,有好事者掩白蕉之名,执白焦之字问之:“此字如何?”振衣作色答曰:“难入国展。”好事者放手而露白焦之名,书家语塞,面红耳赤……
三香斋主言:“当代所谓书家者,多无知之徒,妄论名家,徒留笑柄耳。又思之,此书家乃国展之获奖者,以国展之眼光,观民国、新中国书家,居然难入当今国展,岂不怪哉!想今日书风之浅陋,不觉愕然!复又思,当今国展执牛耳者,有几个能望白蕉先生之项背,唉!书坛眼光,沦落如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