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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居“一”治“一” ,弘扬“笔墨之道”
——斥破吴冠中的“归零说”
□童中焘
  居“一”治“一” ,弘扬“笔墨之道”

  ——斥破吴冠中的“归零说”

  □童中焘

  (上接第5版)

  从顾恺之到黄宾虹﹑潘天寿﹑李可染,笔墨不断的充实扩大﹑深化,今后仍将充实﹑扩大。中国画的笔墨表现,“知化则善述其事,穷神则善继其志”,没有止境。

  传统的进程,有创法,有守法,有变法。要批评画家或作品表现的“程式化”,但不可以此看作“笔墨”的“程式”或“程式化”。事物总是不齐的。一个画家,画家的作品,不可避免存在程式或不同程度程式化的问题。吴冠中自己也不例外。这里只是提醒,没有评论的兴趣。不明笔墨的性质与功能,处“下流”不能识高明,但见弊端,遂致无中生有,无的放矢。

  八、笔墨为手段,同时是目的;无“孤立的笔墨”,而有“可独立欣赏的笔墨”。

  《尔雅》:“画,形也。”笔墨之在中国画,写形达意,是谓“手段”;同时又是作者性情的抒写,成为“目的”,所以又是画的内容,具有独立欣赏的价值,可以品味,需要品评。这可说是绘画的特殊,但无可非议。

  黄宾虹先生批评文人画末流的作品“空疏无具”。“空疏无具”指情思的缺乏,并非全盘否定。需要理会的:“空疏无具”不是所谓“孤立的笔墨”。不明笔墨又是内容,用西方的艺术观看待中国画,才会有“孤立”之说。

  “形随笔立,笔寓于形。”中国画之特殊,就在此写形达意的要求中,更蕴涵了一层人性化的内容。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之道德主体﹑人生境界的特点的反映。论画曰:“图画非止艺行,”曰:“有道有艺。”又曰:“人品不高,落墨无法。”作画﹑观画,都在“无我”之时不知不觉地变化“我”的气质,提高“人”的境界。传统论画重用笔。“笔”之纤﹑小﹑尖﹑弱﹑软﹑飘﹑浮滑﹑板﹑刻﹑硬﹑钝﹑滞﹑扁薄等等,皆所不取,都是出于人情之理。用笔是人性的感性表现。用笔的标准,正是普遍人性和人性提高的要求。说观中国画要品评笔墨,并非循环论证,乃是中国艺术的深入精微处,中国文化“人化”的特点。而不应看作绘画的多余的附加。须知:文化中合理的成分,本身就是价值。

  西方艺术对点﹑线﹑色,也有要求,也讲人性化,也有品评。如罗丹对丢勒﹑霍尔拜因﹑拉菲尔﹑柯勒乔﹑鲁本斯等的作品作过贴切的评论,说:“线条﹑色彩﹑素描等表现方法之不同,全视他们的心灵而定。”还批评有些人:“他们以用简洁的形式,创造抽象的美为口实”,而“把他归纳于枯索的轮廓之中,冰冷的﹑单调的﹑与‘真实’毫无关系的形式。”(《罗丹艺术论》)阿恩海姆则明确地论证了主体与手段的“相互主体性”:“绘画语言的建设(按:指色彩﹑笔触等)是文化史的产物。只有通过感性的逐步人性化才有色彩······审美创造和审美知觉只有在一种文化背景中才有可能······对他们来说,色彩为了出现在我们眼前成为画布上的这种胜利的光辉,它已成了一种理念。”(《审美经验现象学》)可见西方艺术也品评点﹑线﹑色,只是不如我们普遍,只是其体验之真切,重视之程度﹑要求之精严,远不及我们罢了。

  中国画的笔墨,正是画家的性情﹑罗丹所说的“心灵”的落实,“主体性”的最佳的客观化。

  总之,在中国画,不存在“孤立的笔墨”。理解中国画的人,决不会有所谓“孤立”的问题,“孤立”的说法。如上条所说,事物本来不齐。事物也永远达不到绝对的圆满。任何时代,任何人,都会发生“手段”和“目的”的矛盾,所以笔墨需要品评:因为担负写形达意的功能,评其是否言之有物,言之善不善,妙不妙;因为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则品味其情趣﹑意味,感受其境界。

  吴冠中把“笔墨”视作“工具” ,以为“只是奴才”,也未免高估了自己。笔墨既为自己表现的“工具”,就有反为工具所使的可能。从小使用毛笔的古人,尚且说:“使笔不可反为笔使,运墨不可反为墨运”,吴冠中敢以“主人” 自居么?    

  九、“笔墨表现”,笔﹑墨品味:一种文化意蕴﹑文化价值,一种艺术光辉。

  文化是人心﹑思的表现。无表现无以见文化。表现是具体而各式各样的。笔墨表现因中国文化而有,而存在。

  上条说,笔﹑墨又是中国画的内容。内容即审美对象。一点一画,无论顾恺之的高古游丝,还是吴带当风,曹衣出水,或者如屋漏痕,如高山坠石,如鹤咀画沙等各种笔法,生﹑秀﹑拙﹑涩﹑辣等趣味,朴茂﹑雄厚﹑清健﹑雅逸﹑静穆﹑方峻﹑圆融等风格,把人的活动﹑精神﹑品性,对象化为各种姿态的“骨法用笔”之美,而不沾滞于“形”的刻画,达到一种超越之境。中国人以自己的经验,用“笔墨表现”实现了主体情﹑性的客观化,充实了艺术内涵,丰富了审美情趣,应该感到骄傲。

  笔墨表现,正当合理,何容非之弃之。写形而不沾滞于形,不违反艺术规律,所以正当;因其人性化,所以合理。画评与文评一脉。请看钱钟书先生的说法:

  这种人化文评,我们认为是无可非议的。一切艺术鉴赏根本就是移情作用,譬如西洋人唤文艺欣赏力为taste,就是从味觉和触觉上推类的名词。人化文评不过是移情作用发达到最高点产物。(《中国固有的文学批评的一个特点》)    

  十、否定标准,实是一种虚伪;放言笔墨,意在推销自己。

  推销自己,需要否定标准;借笔墨以消解“笔墨”,是吴冠中说笔墨的实质。

  吴冠中不解“笔墨”义理也不实践“笔墨”;他所说的笔墨只是“工具”﹑“表现”﹑“作品”的代名词。又挟标榜之私空谈美与创造。在杭州的两段话,就是明证:

  能把自己的感情很好地传达给别人,能打动人,就是成功了。在这过程中,笔墨是自然形成的,笔墨按题材分,应是感情产生笔墨,而不是用技法套感情。

  这里所说的笔墨,仍是“表现”。问题十分清楚:“传达”会有各种类型﹑各种方式;只凭感情,产生不了笔墨,也不可能产生“笔墨”;而“自然形成的笔墨”不必关系于中国画的“笔墨”。至于“笔墨”按题材分,完全是不知所云了。不知题材如何分笔墨?吴冠中自己那么多的作品,那么多题材,就有那么多套的点﹑线﹑色的表现方法﹑方式?

  笔墨要跟着时代走,时代的内涵变了,笔墨就要跟着变化,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创造出新的笔墨,还有其他的手段,为我服务。

  这大概是石涛“笔墨当随时代,犹诗文风气所转”的意思。然而,“新的笔墨”指艺术表现还是指不讲标准﹑不能算作“笔墨”的笔墨?或者没有文化价值的他自己所用的刷﹑洒﹑滴等手段?

  说来说去,只在为自己的意见辩护,而几乎不触及中国传统所说的“笔墨”,只是害怕“笔墨”的标准而否定“笔墨”,标榜自己。如此而已。所以是一种虚伪﹑愚弄和操作。

  “笔墨当随时代”;“笔·墨”又不随时代。合此二者,为“笔墨”之真义。

  十一、重视形式,但不可落到“形式主义”的偏见。

  吴冠中前往强调形式,我们肯定其积极作用。“形式主义”的偏见,则是有害的。

  什么是大师?大师就是风格。(2007年10月17日《杭州日报》)

  中国画传统,没有“大师”之称。画家有“大师”,传于西方。“大师就是风格”实是“形式主义”的一个转语。“大师”必有风格;有风格不必为“大师”。也看看西方美学家如何论风格:

  “风格标志着一种有组织的活动”;“个人的习惯语,就是个人风格的揭示。” 〔(法)米·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

  “一种自给自足的语言使用方式”,“惯例中的个人部分。”〔(法)罗·巴特《写作的零度》〕

  “所谓‘审美形式’,是指和谐﹑节奏﹑对比诸性质的总体,它使作品成为一个自足的整体,具有自身的结构和秩序(风格)”〔(美)赫·马尔库塞《审美之维》〕

  “表现了某种统一的价值模式。”〔(德)莫·盖格尔《艺术的意味》〕

  盖格尔又说:

  ······在各不同的层次上,表现了不同的价值。

  ······我们意思并不是断言艺术风格作为艺术风格本身就具有“价值”······“风格纯正”本身并不是一种价值;它可以导致崇尚空谈的学院风气。    

  阿恩海姆更在《视觉思维》中批判实用主义者“树立标杆﹑划定领域”的方法,说:

  所谓风格,就是态度和“具体显现”的抽象的典型。······由于一般性的“型”(纯粹类型)自身的片面性,这样一种近似于达到“类型”的作品就往往由那些小有才气的人创造出来,而不是那些巨匠们的事情。谁都知道,最典型的立体主义者并不是最伟大的艺术家。

  可见,“风格”为“小有才气”者所津津乐道,而不足以与“大师”相提并论。“大师就是风格”的观点是错误的,它只会导向“程式”和“程式化”的表现,流向浅薄。    

  十二、唯“虚己服善”,得谓“艺术责任”﹑“艺术道义”;真“艺术使命”,始知“以同而异”。

  每一个画家,都会有自己的艺术观念与趋向。殊途而同归,并行而不相犯。对待艺术创造,不必也不应采取敌对的“斗士”式的“竞争”态度。

  吴冠中在中国美院,当学生问到“吴先生是如何坚持自己的主张”时,即举例曾经在南京一所大学做讲座时的情景,责问几千个大学生“都没有看过我(《笔墨等于零》)的确凿论点,又如何讨论问题?只要是对的,我认为就要坚持。”(2007年10月20日《美术报·思索艺术的人生》)批评吴冠中“论点”的,并非这些学生,他们为什么要受到斥责呢?对于“笔墨等于零”说,论辩已经多年,有过不少文章,出过书。孰不对孰对,应该是早已清楚了的。自以为是,几乎只讲意见,不讲事实与理由,是吴冠中一贯的“风格”。这样不顾是非的“坚持”,能被看作应有的“虚己服善”的学术态度吗?或者从吴冠中的“坚持”,我们有理由认为:吴冠中之说笔墨,根本不在意笔墨;他原来不知也不想知道有关“笔墨”的问题。果真如此,说什么对于吴冠中虽已没有关系,对被误导者还是有意义的。

  最后一点,是我一年前批评《吴冠中说“国画”》,写《吴冠中的狂妄》时,欲说而不愿说,今天不得不说的,治学与做人的态度问题。空话与吹捧,几乎已成时尚。一篇《思索艺术之人生·吴冠中杭州访谈印象》,五个小标题,四个关于“吴冠中眼里”的“艺术使命”﹑“艺术责任”﹑“艺术道义”和“艺术风格”,吴冠中承当得了多少?

  1.谁是谁的“奴才”?

  众所周知,“中西绘画,要拉开距离”是潘天寿先生的艺术主张。这个主张,自有其理,乃是一种选择,并不以为“唯一”。潘先生曾经是吴冠中的老师。而吴冠中居然对“拉开距离”也以“是聪明人?傻子?奴才?”言之。(《吴冠中说“国画”》)而后来居然有人称吴冠中“是美术界的巨人,同时也是美术界﹑美术教育界﹑文化界的勇士﹑斗士”;“是中华民族的骄子,就是一位伟大的人物”(2007年11月24日《美术报·艺术的特性·中国美术学院吴冠中艺术研讨会纪要》);还有说他的艺术成就“与他的性格和道德的修养敦厚不无关系。”(《中国书画商情·吴冠中宠辱不惊去留无意》)面对这种堕落,今后只有“无言”了。

  吴冠中对中国画的传统,不顾事实地看成:“‘国画’特有的制作法是抄袭,美其名曰临摹,曰仿。陈陈相因,千人一面的绘画形式却延续于几千年文化的民族中,是骄傲,是悲哀!”(《吴冠中说“国画”》)一面:“我在泰特美术馆看他(梵高)的原画,几乎跪下来了。”(2006年第10期《美术观察·对话录》)

  吴冠中常以“文学性”和“多余”非议中国画的题款。他不理会“中国传统绘画是文史﹑诗词﹑书法﹑篆刻等多种艺术在画面上的综合表现”(潘天寿《谈谈中国传统绘画的风格》”;也不理解题志﹑书法等是画面本身的需要(如平衡﹑完整性﹑加强气势),又丰富了欣赏的内容。而自己却袭用西方绘画式的署年签名,又乐于出书,一边是画面,一边写着文字的断想与解释。

  吴冠中牢记了60年前法国老师的话:“艺术是一种疯狂的事业”;不知是否知道中国2300多年前“画史解衣般礴”﹑“用志不纷,乃凝于神”以及“优游自在”﹑“沉着痛快”或者“偶然欲书”的境界?

  吴冠中说:“在法文里,‘美’与‘漂亮’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词汇。”在汉语里,“漂亮”是近代词语,与“美”就是两个词。又不知道吴冠中是否知道:在中国传统,“美”不是最高的品阶,也在2300多年前,有庄子说“大美”﹑孟子说“美”(充实)﹑说“大”(充实而有光辉)﹑说“圣”(大而化之)﹑说“神”(圣而不可知之)。

  2.吴冠中空谈“美”与“创造”而轻视“技”,散见于言论,不再赘引。这里只录潘天寿先生20世纪40年代在国立艺专对学生的一段话,以作比较:

  你们是刚入学的新生,在第一堂课,我首先要讲的两点是:

  你们要集中精力,埋头学画。要决心一辈子献身艺术。

  你们要不存偏见,博采众长。不要以学像我为满足,要着眼于创造。

  要记住:艺术的重复等于零!(《潘天寿谈艺录》)

  

  中国画的局势是:直面生活,各行其道;综合创造,其“道”乃大。吸收异质文化中有益的﹑可以容纳的东西,消化整合,开中国画的新局面。但一切吸收,都不应(这是从艺术的高度着眼)如邯郸学步,而失其故步。综合不是失语,必以其独立而不可比较,乃显高度。中国画依然为独立而有高度的中国画,居“一”治“一”,保持“比较优势”,“笔墨之道”的意义就在这里。

  2007年12月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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