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古代书画理论以及传世书画作品的形成过程,我们不难发现,书法和中国画似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在书法和写意画之间,这种关系更为密切。
书法是中国历史上一门古老的艺术,从甲骨文、金文到篆书、隶书、草书、楷书、行书等诸种书体历经各个朝代书画家的不断实践,愈趋成熟。它在宣纸上借助毛笔的书写运动和线条墨迹的各种变化,留下丰富而有意味的形体,这些形体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文字符号和工具作用,构成了中国文化的独特之处——书法艺术。
而写意画是中国传统绘画发展史上相对于工笔画而言的一种画法。它多画于生宣之上,用笔粗放、简练,挥洒自如,较工笔画更能直抒心意,画出对象的神韵。
书法与写意画作为传统艺术创作的不同形态,具有玄妙之处。它们都伴随着中华文明的发展而发展。它们之间既有相同点,也有相异之处。
李苦禅曾经说过“书至画为高度,画至书为极则”。书法和写意画的相同之处首先表现在中国传统书画的工具材质上:无论是作画还是书写文字都离不开笔墨纸砚。笔是一律的毛笔,墨是相同的松烟、油烟墨,还有纸也是相同的宣纸,砚也是一致的歙砚端砚等。这种书写与绘画采用相同材质的特殊形式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也正是这种独特的形式使得书法与绘画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其次,中国绘画执笔也等同于书法,虽然掺杂着各人艺术禀性或喜好不同,执法也各有变化,但基本握笔姿势仍是手心虚空,执笔灵便的“按、压、钩、顶、抵”五指执笔法。
其三,传统书法与绘画都以线为先,线条是中国艺术表现的灵魂。书法运用线条表现了文字,传达了书者的情感、情绪和生活感受、学识、修养、个性等。中国画无论工笔或是写意也都主要以线来描绘物象,尤其在传统中国画当中,最具审美价值的莫过于线的艺术。南齐谢赫在“六法论”中提出的“骨法用笔”就说明了这点。“骨法用笔”包括两个含意:一指物象的结构,二指画面线条的骨力、骨气,即“笔力”。唐代张彦远曰:“夫象物必在于形似,形似须全其骨气,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归乎用笔,故工画者多善书。”现代潘天寿先生也曾说:“一为点易于零碎,二为面易于模糊平板;而用线则最能迅速灵活地扣住一切物体的形象,最为明确和概括。”精辟地阐述了中国画是以线为主要造型手段的绘画。因此写意画的作画过程必需像书法用笔那样全其骨气地写出来,同时具有书法的“节律美”,才能形成雄健古茂、圆浑苍劲的线条,才能扭转线条的糜弱之势。而这以书法线条入画的手法不叫“画”,不叫“描”,就只能叫“写”。
另外,书法与写意画的相同之处还表现在他们的用笔和用墨上:
在用笔上,书法要求“多力丰筋者胜,少力少筋者病。”(钟繇),这在写意画中也是如此。一般来说,写意画起笔和止笔都要用力,运笔中间气不可断,止于停笔不可轻挑。用笔时像黄宾虹先生所谓的国画运笔之妙旨:平、留、圆、重、变。如将其用于书法也是同样可行。从传统来看,特别是在宋元文人画出现以后,绘画用笔越发地讲究从书法中得来。南北宋时期出现的许多大文人画家,不仅善书也善画。如黄庭坚、苏轼、米芾父子等,均以书法入画,重视并发展了笔墨情趣和技法。赵孟頫诗云“石如飞白木如籀,写竹还需八法通,若也有人能会此,须知书画本来同”。还有柯九思论画竹“写竹杆用篆法,写枝用草书法,写叶用八分法或用鲁公撇笔法,木石用折钗股,屋漏痕之遗意”。都提出书画同源的说法,这种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如黄慎的写意人物,创造出狂草笔法入画的独特风格。行笔“挥洒迅疾如风”,气象雄伟;吴昌硕数十年写石鼓文,以篆书入画,写意作品浑厚有力,雄健苍茫;黄宾虹晚年把所有的形都化为书法的线,作品呈现出浑然忘物,一片空灵之境;齐白石以书入画,其非凡的书法功力使他笔下的虾柔中有刚,刚柔相济,给予写意画的发展以十分重要的启示。
用墨上,写意画注重用墨,讲求皴、擦、点、染交互为用,干、湿、浓、淡对比调配,以塑造主体,烘染气氛。而书法,特别是草书的书写上也很明显地体现了这一点。没有关系的对比,就没有作品的丰富性,故书画同理。
而且,在笔墨运用的顺序上,书法和写意画也是一致的。比如国画写生,当第一笔下纸时可能笔头蓄有较饱满的墨水,并且笔尖与笔肚的墨色不一,这样笔随物转,一笔一画由湿至干,墨色也就由浓至淡,此时的干笔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在纸上画出飞白的效果,与之前的湿墨形成强烈的对比。这样善于利用各种干、湿、浓、淡的对比,作品才会给人以一气呵成的感受,且效果丰富。纵观书法用笔,大抵如此。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玄妙莫测的“气韵”、“意境”的美学特色,正是通过书法和绘画笔墨呈现的。传统书法和写意画都是借助笔墨表现线条形式,强调艺术的象征性和人格的理想化,反映创作主体的“心源”。东汉杨雄称“书为心画,画为心声”,书画家们都是借助书画所特定的程式以抒发自己的感受,来成就不同风格的作品。因此,可以说写意画与书法都是从笔墨的角度出发去感受物象精神的。
透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
1.笔墨的显露,必以中国人文精神内涵为前提。
2.笔墨是在扬弃的历史过程中发展的。
3.笔墨的高度以表现技法、自身的形式美、个性化三个因素来衡量。
4.笔墨的成熟并成为可以独立品评的审美对象,这是写意画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
古人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创造了中国人特有的人文精神,在“天人合一”这一传统文化精神感召下,传统写意画和书法的发展才因此具有存在的合理性。
虽然写意画与书法在运用笔墨表现线条、抒发自己的感受、形成不同风格等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但二者也存在着某些差异:首先,书法在很大程面上受拘于文字,它是文字的载体。而写意画是绘画艺术的一种形式,它本身不作为文字的载体,有自己的表现内容。其次,书法用笔大多以中锋为胜。侧笔的运用方面不及绘画,故绘画笔墨变化上多于书法。其三,写意画的用墨之妙,在于浓淡相生相融,浓处须精彩不滞,淡处须灵秀不晦。做到浓中有淡,淡中有浓,而这在书法的表现上并不是特别明晰。另外,写意画的用色丰富多彩,一幅完整的作品常常附有适当的色彩。这一点上书法受传统材料和习惯所致,色彩丰富性无法与之相比。
纵观传统书法和写意画之间的联系,我们可以看到它们的相同点远远大于相异处。仔细分析,我们更能发现,书法和写意画之间其实是在相辅相成、相互影响和互为补充中相互发展的。因为,在某种意义上,书法也是最概括、最抽象的写意画。写意画笔法墨法也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书法的表现形式。它们之间互为补充。如郑板桥擅长书法和绘画,以画法作书,创隶书间于行楷之中的六分半书,又以书法的笔法作兰竹,风格明快劲峭。清人蒋士铨评曰:“板桥作字如写兰,波磔奇古形翩翩;板桥写兰如作字,秀叶蔬花见姿致。”另外书法也以诗词,落款等形式进入写意作品中,丰富了画面整体效果。
但是,直至今天,真正能理解并发扬这个优良传统的画家已经越来越少,时代在进步,传统书法与写意画相结合的观念却在退化。“骨法用笔”被当代画家所淡漠,去强调没有笔意的图式化、装饰化、符号化,强调肌理效果制作,成为了当今画坛的主流,真正意义上的写意画家已凤毛麟角,中国人特有的人文精神在当今国画作品中难觅踪影。这些正是我们现在必须面对并且克服的。因为传统书法和写意画的关系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体现之一,是中国人在不断探索,不断舍短取长的总结中形成的。中国画艺术要健康发展,传统文化精神就必须坚持,这表现在艺术的过程,就是必须理解中国书画的特有形式,了解它们的内涵,使其在新的时代更加完善和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