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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临摹作品该不该获奖
■傅德锋
  声势浩大,万众瞩目的九届国展虽已水落石出,尘埃落定,但关于九届国展各种问题的讨论却并没有因此而终结。尤其是“临作获奖”问题成为了时下众多专业媒体广为讨论的焦点。理解宽容者有之,口诛笔伐者有之。总之曰:褒贬纷呈,各说不一。

  《书法导报》2008年2月20日第11版“关注”编发了杨卫列的《创作:入展与获奖的底线》和李波的《应该拷问什么》两篇文章。前者对“临作获奖”现象持坚决反对态度,后者对“临作获奖”现象虽未直接表明态度,但骨子里却是变着法儿为“临作获奖”者辩护。关于“临作获奖”一事,笔者的观点与上述两位作者都略有些不同,恰恰介乎两者之间。但这并非笔者具有“骑墙”性格,爱“和稀泥”,而是认为“临作获奖”之事,还须在“展览文化”这个特定的范畴内进行多角度、多方位的分析讨论,梳理评价。任何从自身好恶出发或紧抠某些字眼的做法.有时难免会失之偏激。因此面对国展当中的种种现象,还是要冷静而客观地看待。

  客观地讲,“临作”获奖现象绝非九届国展所独有。反观以往历届“国字号”展览,或多或少,都曾出现过此类现象,尽管一度引起过广大书法人的广泛争议,有的甚至监督揭发,在专业报刊上口诛笔伐,但“临作”获奖现象非但没有因此而消声匿迹,反而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因此,“临作”获奖现象实际上已成了每次全国大展始终都绕不过去的一道坎。这除了一些作者缺乏起码的书学品格之外,也与大展评委在评选过程中的把关不严密切相关。

  众所周知,国展的基本精神是“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传统,鼓励创新”。而尊重传统并非是指将古人或今人的东西原样照搬,顺手拿来;“鼓励创新”也并非是指目无传统,随意杜撰。如何在新旧之间把握好一个分寸和尺度,从而找到一个恰当的结合点,应该才是“创新”的根本。临摹是创作的基础,而创作则是临摹的最终归宿。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从艺术品位上来讲,临摹有“实临”和“意临”之分,实临偏向于再现原作的形神,而意临则加入了自己的理解和审美理想。换句话说,实临忠实于原帖,而意临则兼有“创新”之意。古人意临之作,亦多有可取处,如何绍基临《张迁碑》、吴昌硕临《石鼓文》便是如此。大家临作,除“到位”外,更有“味道”,临出了境界,临出了气魄。

  九届国展当中,以“临作获奖”而引起书界广泛争议者,河北书家李国胜可谓首当其冲。他所临颜书《告身帖》一路“过关斩将”,夺得一等奖,评委给出的获奖理由是:“该作品表现出唐楷创作中新的艺术观念。”细观此作,也并非毫无此类迹象。从点画、用笔、墨色、章法各方面来讲,其中也的确不乏作者个人性情的流露。但该作品是否真的具有“创新”意义,似不宜草率结论。笔者认为,尽管李国胜《临〈告身帖〉》从表面上看,颇有“味道”,但察其内质,却尚未“到位”,这里的“到位”既指技术层面,更指精神层面。因为,既然是表现唐楷,就当有“庙堂之气”,而李国胜临作却殊乏颜书正大气象。其行款章法,看似随意,漫不经心,实则造作刻意.煞费苦心,安排之迹,随处可见。特别从章法形式上来讲。第二、三行之间,第四、五行之间虽以界线隔开,但仍难免有拥挤迫塞之感。至于笔画之粗细、墨色之干湿、字形之大小、结构之奇正,亦多有造作之嫌。但反过来,若非如此“造作”、“安排”,又何能轻易有此面貌,从而“表现出唐楷创作中新的艺术观念呢”

  因此,笔者的看法是,在展览当中,“临作”并非绝对不可以获奖,如果有人临帖接近或达到何绍基、吴昌硕的程度,也应该是可以获奖的,甚至我觉得这样的“临作”其意义要远远大于那些虽然获奖了,但却并无实际价值的所谓“创新”之作。至于李国胜的作品,其之所以获奖.我想有一个更合理的解释:那就是该作品顺应了“激活唐楷”和“创立今楷”的号召,虽然李国胜作品的艺术性尚远没有达到倡导者们理想中的高度,但它可能是目前来讲评委眼中“最优秀的”,因此评委允其获奖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所谓“蜀中无大将,廖化为先锋”,这也是出于无奈呀!

  时下书坛,创新口号愈叫愈响。“苟日新,日日新”,但真要创新,又谈何容易?为入展获奖而忙活得疲于奔命的广大书法人,有多少人是能够平心静气打好基础(非仅指技法技巧,更指综合修养)的,有多少人是能够从根本上去寻求突破的?他们只是随着展览的“风向标”,一会儿往东,一会儿往西。一会儿往南,一会儿往北,搞得晕头转向,不知所从。很多人迷失方向不说,有时甚至连自己也找不到了。

  而真正意义上的新的风格的产生确非一朝一夕、三年五载所能奏效。张芝池水尽墨,王羲之“用心十五年始工一‘永’字”,智永登楼不下四十年,刻苦学书,米芾平生写遍麻笺十万,王铎“四十年前极力造作,四十年后无意合拍,遂成大家”……由此可见,古人学书以毕生之力为之,唯恐有所不及,而今人的日常书写已被硬笔、电脑所取代。生活节奏如此之快,生存压力如此之大,竞争“对手”如此之多,学书时间如此之短,胸中学识如此之少,出新之想,实为奢望也。

  说白了,一句话,都是名利惹的祸!书法原本作为修身养心之道,贵在虚静。虚者,心无杂念、俗念是也;静者,意态安详是也。但时下书人一哄而上,皆欲凭借书法扬名立足,这种想法本身就有问题。常言道:“有心栽花花不开,无意插柳柳成阴”,刻意的追求,有时往往会适得其反。

  话题扯得有些远了。但我只想说明一个问题,就是“新”不是刻意、随意就能勉强“创”出来的,它需要功力的长期锤炼,学识的不断积累和才情的不断发掘。“拔苗助长”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幼苗之所以因人为地去拔而夭折,是因为它严重背离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何绍基之于《张迁碑》,吴昌硕之于《石鼓文》,不知花去了多少心力,岂数月数年之功所能勉强达到。

  但当代也不乏一些“聪明人”,脑子灵活.思维敏捷.再加上较好的活动能力,数年之间即可在书坛上“一举成名”。这从“谋食”的角度讲,也可视之为“成功”,但从“谋道”的立场看,则未必。国展毕竟作为一种赛事,具有“游戏”的性质,它能够激发人们的学书兴趣,调动书法人的创作激情,也能够成就一批特定意义的书法家,但如果所有的书法人都将自己的命运压在国展上,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的选择。

  聪明的“意临”者也罢.锐意的“创新”者也罢。要入展和获奖,如果排除其他因素,应该是“功力+运气”的结果。即使是“临作”,如果真的临到了足以启迪人们“创新”思维和可供人们有效借鉴的程度,我觉得获奖也无妨。

  但如果达不到这样的效果,则无论如何也是不能获奖的,甚至连入展都不应该。

  这就有一个评委严格把关的问题。评委的鉴赏水平高低和职业道德水准的好坏,决定着展览的评选质量。如果让一些普通意义的临作动不动就获奖,则不利于权威大展应有形象的树立,若广大书人因此纷起效尤,真是害莫大焉!所以,既为国展评委,就应克己奉公,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因本文讨论的是“临作”是否应该获奖的问题。而不是仅仅限于“低水准”的“临作”是否应该获奖的问题,所以,拙文为说明白己的根本看法,多有枝蔓,且就事论事,并无随意诋毁和与人抬杠之意。我们的根本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更好地办好全国大展,全心全意地为广大书法家和爱好者服务。如果通过参与全国大展,从而让更多的书法人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收益,则善莫大焉!不尽之意,惟望书界同道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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