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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注册美术指导教师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美术培训行为,全面提高美术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德才兼备的美术师资队伍,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开放“注册美术指导教师”申请注册,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注册美术指导教师的待遇

  第一条 注册美术指导教师经培训后可申请成为美术考级监考官。

  第二条 注册美术指导教师有资格参加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举办的美术教师作品展览等活动。

  第三条 注册的美术指导教师将获得由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颁发的《注册美术指导教师荣誉证书》,证书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 注册美术指导教师名单进入美术指导教师全国查询系统,可在中国美术考级网http://www.arttest.com.cn公开查询;同时还将提供页面对教师个人情况及作品等进行展示和介绍。

  第三章 注册美术指导教师的申请条件

  第一条 申请人须具备美术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第二条 担任美术教学工作两年以上的美术教师可参与注册。

  第四章 注册美术指导教师申请方法

  第一条 申请人须将申请材料以信件或快递方式寄至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参加评选。

  第二条 申请材料应包括:1、《注册美术指导教师申请表》;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两张两寸彩色照片;5、两张教学现场照片或个人作品照片;6、注册年费100元,可银行转账或以邮政汇款形式缴纳。(开户银行:工行樱桃园支行;开户账号:0200000609014479602;开 户 名: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培训中心)。

  第五章 取消注册美术指导教师注册资格的情况

  第一条 注册美术指导教师未缴纳注册年费超过一个月,取消注册资格。

  第二条 经查实在教学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或受到严重投诉的注册美术指导教师将被取消注册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负责解释。

  第二条 参与注册美术指导教师申请即视为已阅读此条例,所有因未仔细阅读本条例而产生的问题本单位不予解决。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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