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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关于做诗(二)
□徐建融
  我写了《做诗不如抄诗》一文,不久又有人写了《抄诗不如读诗》一文相呼应。我想,这样的提法,首先是针砭不会做诗却自诩长于做诗并以自己的“长于做诗”诟病抄诗的书画家的某些专家而言的,意在批评;其次,是针对不会做诗而抄诗的书画家而言的,意在宽慰,因为在今天的文化背景下,尤其是作为20世纪第二代的我辈,不会做诗并不是什么耻辱的事情。但如果因此而认为,诗做到唐人已经到了绝顶,后人再也无法超越,所以再也不要做诗,而应该代之以新的体裁,我们只要读读古人的诗、抄抄古人的诗便可以了,那又不然了。

  我们做任何事情,并不是非要有一个目标:超得过古人、前人的做做,超不过古人、前人的便弃之。

  有些事情,即使超得过前人、古人,我们也不要再去做。比如说杜尚把小便也搬到展览厅中,揭开了当代艺术史的帷幕。这个事情,我们当然可以超得过他,把一个大便池搬进展厅,把一个浴缸搬进展厅,把一架小飞机搬进展厅,把一列火车头搬进展厅,把游泳池砌到美术馆中去……但这样的超越毫无意义,所以我们不要再去做。包括杜尚本人,也不会再去做,他的下一次做法,是做另一个事情,给《蒙娜丽莎》加小胡子。

  有些事情,即使超不过前人、古人,我们还是要去做。比如说做诗,在杜甫的少年时代,已有“初唐四杰”的诗摆在前面,显然是少年杜甫感到难以超越的,但他还是要做,结果竟然超越“四杰”而成了“诗圣”。黄鹤楼的诗,崔颢已有绝唱在先,李白口里说是“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但他还是要做,与崔诗一样万口相传。在宋人、元人、明清人,唐诗是耸立在他们面前的高峰,他们一面创造了词、曲、戏剧、小说革新的文字体裁,超越了唐人而为后人所称道,一向还是做诗,超不过唐人照样为后人所称道。包括近世的冒广生、夏承焘等前辈,他们所做的诗、词,即使超不过唐人、宋人,还是有他们的价值。

  所以,尽管文化背景不同了,但第三代书画青年中,今天有不少热衷于做诗,我认为还是要加以鼓励,而不应该泼冷水。

  那么既然是做诗,当然是从读诗、抄诗起步,但既然是在“做”了,就一定要讲究格律,不应以“偶有失律无伤大雅”为借口而不讲格律。如果认为“做诗不如抄诗”、“抄诗不如读诗”,所以第三代不应该做诗,固然不妥;如果认为古人所做的诗也并非全部合于格律,所以我们今天做诗同样可以不合格律——合于格律,是瞎猫碰上死老鼠,不合格律,是常态——就更不妥了。怎样看待古人不合格律的那些诗呢?第一,那是格律诗(近体诗)形成之前的古体诗,与格律诗并称“旧体诗”,在格律诗形或之后,古人仍有所作,大概一百首诗中,格律诗八十首,古体诗可以占到二十首;第二,对书画家来说,“诗、书、画”的“三绝”也好,加上“印”的“四全”也好,其中的“诗”又有别于诗人的诗,古体诗在其中所占的比重更小,大概只有百分之十;第三,对于书画家用于书画创作的自制诗来说,几乎全是格律诗而罕有古体诗;所以第四,今天的书画家做诗,不能以古人的古体诗为借口而不讲究格律,做出百分之八十不合格律,只有百分之二十巧合格律的诗来;从而第五,所谓古体诗,不仅因其形式上的多用拗句而不合格律,更因其诗风、诗意上的古奥平实,而我们之所做不合格律的诗,诗风、诗意皆清新流丽,却“不拘格律”,那是不能称之为古体诗的。总之,会格律而做不讲格律的古体诗,与不懂格律而做不合格律的诗,并不是一个概念。

  我们为什么要做诗呢?不是为了超过古人,这一点前面讲过了;也不是为了超过同辈中的其他人。尤其是不会做诗的人,借会做诗、甚至只是在做诗专炫耀自己的水平之高、奚落他人的有失斯文。这二者都是一种很不好的心态,我们应该切切戒之。我们之所以要学做诗,爱好做诗,只是为了怡情养性,传承文脉。文脉的形式也就是怡情养性的方式,各有不同的规则秩序,在诗词便是格律,闻一多有之:“秩序是人类生存的基本保障,即使专制的秩序,也比没有秩序要来得好。”所以,唯有遵守规则,才有怡养之乐趣,才谈得上“传承”二字。

  但正如出生贫贱困顿者,一定怀有对权贵的强烈渴望同时又对权贵持蔑视的态度,极度的自卑与极度的自大相辅并行、互为加强。同样,第二代的我辈,出生时的“第一口奶”没有吃到诗词格律的这一口,所以一定对做诗的高雅怀有强烈的渴望同时又对做诗的格律持不讲究、不会、打破的态度,不懂装懂,而且他的内心决不以为自己是在装懂,而是真懂,贻笑大方之后,又以“打破”、“创新”为口实,不似之似才是真似,不合之合才是大合。

  所以任何行当,诗也好,书也好,画也好,都有两种创新,一种是君子的创新,是在规划基础规范范畴内的创新,属于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其弊端是可能沦于不创新、保守。另一种是小人的创新,是不懂规划或者颠覆规则,打破规范的创新,另立一个新的规则,便成为一个新的行当,立不了新的规则,而以颠覆规则为本行当的规则,便沦于腐败、破坏。比如说诗词的格律,在古人,恪守格律,所谓“晚岁渐于格律细,语不惊人死不休”,是睁了眼睛的可持续发展之创新,而偶做不讲究格律的古体诗,是蒙了眼睛的创新——这样的创新,即使超不过古人,包括董其昌、徐文长、扬州八怪、吴昌硕、潘天寿的诗,乃至夏承焘的词,没有人认为之所以有价值是在于超过了杜甫、周邦彦,而在于他们的怡养性情、传承文脉,就像奥运会的竞技一样。而在今天的我辈,不懂格律而做不合格律的旧体诗而且是近体诗,偶有合于格律的,不过是瞎猫碰上死老鼠,便属于颠覆性的创新,如果因此而形成了一个新规则,便成为新诗,如果以这样不合格律的旧体诗而且是近体诗为是在“无伤大雅”地弘扬传统的格律诗,便成了搞笑。

  一言以蔽之,第三代的书画家爱好做诗是好事。尽管同武术、京剧、昆曲等国粹一样,旧体诗乃至传统的书画都会“消亡”一样,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干脆不要活着”了。就是对一个垂死的老病之人,我们也要发扬人道主义延长他的生命,即使这个延长的生命质量远不如青壮年,同样,对于“消亡”中的旧体诗,既然青年人出于传统的热情想做,则即使其水平大大不如前人、古人,但肯定超过我们第二代,又有何理由加以否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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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报 视点 00030 关于做诗(二) □徐建融 2009-1-10 48256DEA008181F54825752E002F8E1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