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婷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为展示浙江省的美术创作成果,将于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在浙江美术馆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浙江省第12届美术作品展览”,展览由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文联、浙江省美术家协会主办、浙江美术馆协办。
日前,浙江省第12届美术作品展向广大艺术家发出“征集令”,凡是作品内容要求与展览主题相符,并具有一定人文思想内涵和较完美的艺术表现力,在艺术形式、风格语言和技艺表现方面能够推陈出新的作品,均可参展,但每位作者每个画种送展作品不得超过2件。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浙江省第12届美术作品展览”作品评奖与全国美展的作品推荐相衔接。参加第十一届全国美展的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等画种的作品,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浙江省第12届美术作品展览”的送展作品中评选推荐;参加第十一届全国美展的雕塑、壁画、漆画、陶艺、艺术设计、动画、年画、漫画、连环画、插图、综合材料等画种,由作者个人按照要求直接寄送给全国美展各相应展区,其中落选作品可直接参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浙江省第12届美术作品展览”的评选。
参展作品画种、尺寸、装裱及收费标准均按照《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首届中国美术奖(创作奖)评奖活动实施方案》、《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各展区展览计划有关规定》执行,以方便参加第十一届全国美展作品的选评推荐。
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等画种送展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10日;雕塑、壁画、漆画、陶艺、艺术设计、动画、年画、漫画、连环画、插图、综合材料等画种送展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20日。参展作品统一送浙江美术馆(杭州南山路138号),逾期不收。联系人:骆献跃,联系电话:13867101060,0571-87020775;石君一,联系电话:15067105858,0571-8702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