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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行业都不应该有
说不得的“南霸天”

哪个行业都不应该有

说不得的“南霸天”

■牟建平

  6月7日,备受国内书画界、文化界瞩目的“范曾状告郭庆祥名誉侵权”一案终于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在判决中指出,郭庆祥此前在《文汇报》发表的涉案文章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分别作出了贬损的评价,如“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等,造成范曾社会评价的降低和精神痛苦,郭庆祥的行为已构成对范曾名誉的侵害。此外,法院还指出,郭庆祥曾收藏范曾的作品,两人是交易的双方,交易行为中存在商业利益,故郭庆祥称自己的文章是纯粹的文艺评论的观点,法院不予采信。

  应该说,“范曾告郭庆祥案”是迄今为止国内书画圈最大的名人官司了。笔者以为,这样的一审判决结果既在“情理之中”,也多少有些“意料之外”。

  实事求是讲,国内这些年文艺批评的现状是非常不健康的,特别是书画领域,严肃的批评完全消失了。正是有鉴于此,2010年12月1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李长春同志《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一文,文中针对当前的文艺批评现象指出:“现在文艺评论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一味评功摆好,有的甚至被金钱和利益‘绑架’,这都是不正常、不健康的。要进一步加强文艺批评队伍建设,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文艺批评导向。文化类专业报刊和专业网站应该更多地开展切中要害、积极有益的文艺批评,旗帜鲜明地开展正确的文艺批评,发挥文艺评论的积极引领作用。” 笔者以为,此番收藏家郭庆祥和《文汇报》正是暗合了李长春同志文章的倡导和精神,恰恰做了“切中要害、积极有益”的文艺批评。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国内书画界完全没有真正的艺术批评了,各种媒体报刊上充斥的是大批露骨的拍马屁、捧臭脚式的下流吹捧。“艺术批评”,本来就是要有“评”有“批”,有“评”无“批”那还叫“批评”吗?岂不成了单一的唱赞歌和吹鼓手?

  当代书画之所以乌烟瘴气,跟存在不少不许他人批评的“画霸”不无关系。熟悉足球的都知道,足球有“球霸”,当初教练迟尚斌曾怒批李玮峰是“球霸”,轰动一时。当今国内画坛也同样存在不少“画霸”,这些人只能夸奖,不许批评,稍有刺耳批评就暴跳如雷,甚至以打官司来回应正常的艺术批评。此次“范曾状告郭庆祥”一案,就是最典型的一例。难怪郭庆祥怒斥:哪个行业都不应该有说不得的“南霸天”,范曾就是告我100次我也不怕!

  未来文艺批评该如何进行?实在令人困惑。确实如郭庆祥所言,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的适用于文艺批评的法规,明示哪些词汇是可以使用的,哪些是攻击、贬损的,看来实在有明文规定、广而告之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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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9 美术报2011-07-0900011 2 2011年07月09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