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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曾诉郭庆祥名誉侵权案
二审“谈话”开庭

  画家范曾诉郭庆祥名誉侵权案二审于9月6日下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法庭谈话。在长达2个小时的谈话后,法官宣布不再另行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当天范曾与郭庆祥均未出席法庭谈话,由各自代理律师出庭。在庭审结束后,郭庆祥一方拒绝在法院的组织下进行调解。

  有没有“流水线作画”

  范曾的代理律师称:郭庆祥在1994年、1995年左右确实去过范曾的画室买画。而当时范曾的画室仅20平方米,不可能进行“流水线作画”。

  郭庆祥和《文汇报》的代理律师指出,“流水线作画”是郭庆祥亲眼所见,有证人赵刚的证言,范曾的学生崔自默也在自己网站中公布了范曾“流水线作画”的照片,证据确凿,并且范曾的代理律师在一审庭审中也承认“流水线作画”是范曾的一种“创作”方式。

  “贬损”是不是侮辱

  范曾的代理律师称:郭庆祥在涉案文章中使用了“才能平平”、“装腔作势”、“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贬损的词语,侮辱了范曾的人格,因此构成名誉侵权。

  郭庆祥和《文汇报》的代理律师认为:贬损不等于侮辱。事实是唯一的,针对事实的意见却可以是多元的,任何批评用语都具有贬损性,也可能会使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但批评不等同于侮辱。关键要看是否是毫无道理的谩骂和丑化,是不是有事实基础。

  郭庆祥有没有主观恶意

  范曾的代理律师认为:郭庆祥早年以4000元/平方尺的价格购买了范曾的字画,却很快转卖或赠送给他人,而范曾的字画现已达到15多万元/平方尺,因此郭庆祥心态失衡,想通过对范曾进行贬低以打压范曾字画的价格,达到能低价收购范曾作品的目的。

  郭庆祥和《文汇报》的代理律师指出:郭庆祥在涉案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中明确表明,对没有保留范曾的作品“一点也不后悔”。“流水线作画”对中国艺术的发展和公众对艺术的认知造成了极其负面的影响,郭庆祥作为收藏家和评论家,撰文是出于其良知和公心,其立意是艺术批评和学术争鸣。郭庆祥没有在文章中指名道姓,这足以说明郭庆祥仅仅是就事论事,针对的是现象而非个人。

  郭庆祥的代理律师还当庭出示了6月14日出版的《北京晚报》作为新证据:范曾的代理律师在一审宣判后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明确表示范曾与郭庆祥之间并没有私人恩怨。因此郭庆祥不存在恶意,他的文章旨在批评美术界的不良现象。

  郭庆祥的代理律师富敏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郭范案”的两次审理都存在程序不当的瑕疵:“一审法院没有公开宣判,没有告知双方当事人宣判日期,而是把判决书邮寄给我们;二审违背最高法院提倡的公开审判原则,这种以谈话方式实际是开庭,不准旁听的做法已违背了公开审判的原则。”

  对此,富敏荣表示:他对二审审判的结果不无担忧。如果官司输了,将依法向北京高级法院提起上诉。郭庆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输得起,我对判决输赢并不在意,也不会让这场官司牵涉太多精力,这场官司的意义在于让普通大众明白什么是真正的艺术美和艺术价值,什么是骗人的伪艺术,艺术家采用流水线作画,没有了情感和时代精神,就同工匠无异,他的创作也就成了商业产品,商业产品也应承担商业评价。今后,我的正常艺术批评也不会停止”。

  范曾的代理律师薛秋红表示,“范曾人在国外,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不便多说,等到二审判决结果出来之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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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0 2136408 2 2011年09月1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