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规范市场秩序
诚信是立身之本,是发展之本。“目前艺术市场最大的问题是艺术价值同市场价格的偏离,因此导致市场的混乱。而其根源就是缺少诚信,缺少规范的运营模式,缺少行业的自律。”周岳平表示。
自2004年以来,文化部推出的“诚信画廊”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示范引导成效,今后将继续开展该项目的推荐和评选工作。《通知》中强调,获得“诚信画廊”称号的单位,应当在其章程或经营规范中做出“不得展示、销售侵权和假冒他人名义艺术品”的公开承诺。西沐表示,文化部门应该加大配套政策投入,把“诚信画廊”作为一项工程来做,而不仅仅是一个项目,让“诚信画廊”真正起到示范引导与带动的作用。
对于艺术品市场中存在的侵权假冒商品泛滥、私下交易盛行、经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通知》也作出了规定,艺术品经营单位不得交易、展示含有《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禁止内容的、没有合法来源的艺术品;艺术品经营单位应买受人要求,应当提供所交易艺术品合法性的证明文件;艺术品的创作者或者作品权利人对所交易艺术品合法性提出质疑的,经营单位应当组织调查和鉴定;艺术品经营单位应当对所交易艺术品的瑕疵进行说明,故意隐瞒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依法向经营单位要求赔偿等。
周岳平对记者说,“其实,市场的乱象也不完全由艺术品经营机构所造成,其中也包括艺术家本身的不规范运营模式。有些艺术家直销并人为炒作价格,没有通过经纪代理,这也间接扰乱了艺术品市场秩序。”这就需要艺术家与画廊之间建立诚信,与买方形成的“三方”建立诚信。只有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艺术品市场的将来才能真正地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