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派界定标准 古今和而不同
关于画派界定的标准,有一种观点是从古人对画派的命名中,归纳出“风格相同或相近”、“传承关系一致”、“有权威性开派人物”三个条件。这把尺子本有相对真理性,但如果孤立地、机械地套用,不与特定时代的历史情境相联系,没有综合考察其思想倾向、审美取向和艺术风格,就必然会排斥那些传承关系不一而实质颇有生命力的画派,比如石涛和“扬州八怪”为代表的清代扬州画派,龚贤、石溪等为代表的清初金陵画派,20世纪傅抱石、钱松嵒等为代表的新金陵画派,石鲁、赵望云等为代表的长安画派等。而这些画派之所以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可,实际上是由于釆用了突破古人局限的新标尺。本世纪初,我曾概括画派应具备的三个要素:相近的思想倾向和艺术主张;相近的创作方法和艺术风格(画家艺术个性有差异,无妨);高水平的领军人物和骨干成员。
画派界定标准的变化,肇始于20世纪中叶。由于中外文化交流渐多,美术史研究的视角与方法也日益丰富,中国画学界出现了探讨古今画派的新视角。早在1956年,著名历史学家赵俪生就将具有“反正统”的“异端特质”的“扬州八怪”,称之为“扬州画派”。他的观点得到故宫博物院和美术史论家郭味蕖、俞剑华、温肇桐、罗尗子、徐沄秋、黄纯尧等先生的呼应与共鸣。60年代初,北京故宫博物院、江苏省美术馆先后举办“清代扬州画派作品展”,并召开了学术研讨会,发表过不少论文。80年代初扬州成立了“清代扬州画派研究会”,论文迭出。王朝闻、张安治等先生也撰文认可这一画派。后来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又出版了大型系列画册《扬州画派书画全集》并获全国优秀图书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学者们运用了比传统画派观更为辩证与深入的新视角,并注重与同一时期画坛其他画派的比较研究,因而超越了传统画派观狭隘的“师承关系一致”。然而到了90年代,有个别专家以“画非一体”为理由,拒绝将扬州画派收入“中国画派研究丛书”,成为该丛书的一大缺憾。同样,对“清初金陵画派”的认定,也有类似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