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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鉴藏

案情:拍卖公司拍卖钱钟书私人信件遭杨绛诉讼

  钱钟书及其配偶杨季康、其女钱瑗与李国强系朋友关系,3人曾先后向李国强寄送私人书信共计100余封,上述信件由李国强保存。2013年5月间,中贸圣佳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其将举行“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活动,公开拍卖上述私人信件。中贸圣佳公司网站中还登载了多篇介绍涉案公开拍卖活动、鉴定活动以及拍品中部分书信手稿细节内容的媒体报道文章,部分文章中以附图形式展示了相关书信手稿全貌。

  此后杨季康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申请,请求责令中贸圣佳公司及李国强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法院经审查依法作出禁止中贸圣佳公司实施侵害著作权行为的裁定。中贸圣佳公司随即发表声明,“决定停止2013年6月21日‘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的公开拍卖。”

  杨季康于裁定作出后15日内诉至法院称,李国强作为收信人将涉案书信手稿交给第三方的行为以及中贸圣佳公司在司法裁定前为拍卖而举行的准备活动,已经构成对自己等的著作权和隐私权的侵犯,给自己造成了严重伤害。为使自身权益受到永久性保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中贸圣佳公司与李国强立即停止侵犯自己隐私权、著作权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因侵害著作权给自己造成的50万元经济损失,支付1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支付自己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0.5万元合理开支。


美术报 鉴藏 00013 案情:拍卖公司拍卖钱钟书私人信件遭杨绛诉讼 2014-02-22 美术报2014-02-2200012 2 2014年02月22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