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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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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创新”成为剑走偏锋的借口

■傅德锋

  书法的继承与创新问题一直被人们讨论了很多年,然时至今日,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书法是一门博大精深高深莫测的艺术,需要良好的综合素养和长期的历练才可以较好地驾驭,那种一蹴而就,急功近利的想法完全是不切合实际的。继承难,创新更难。纵观新时期书法热兴起以来数十年的发展历程,我们发现,事实上我们与古人相比,还远没有很好地达到继承传统的目的。书坛自上世纪80年代起,在还没有理清传统为何物的情况下,就急于创新,口号一浪高过一浪,苟日新,日日新,然新从何来?

  当我们现在回过头来,再看当年具有先锋意味的连续8届全国中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的作品就会发现,那些作品显得是何其稚嫩和粗率!即便是那些获奖作品,除了一些刻意标新立异的东西之外,并不能使我们真正感到满意。因为它毕竟还十分缺乏传统的厚度和思想的高度,浮躁的心态与急功近利的影子无处不在。至于当年“流行书风展”上的那些作品,则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平心而论,当时的这两大展览的先锋性和探索意义是客观存在的,对激活当代人的艺术创新思维具有一定价值。但并不代表它就是一场成功的实验。事实上,很多具有良好艺术素质的书家受当时的社会氛围的影响,急于创立属于自己的艺术风格,过早形成思维定式,在迎合展览斩获荣誉的同时,也对自己后来的发展形成了相应的阻碍。

  对于这一点,一些对自己早年的书法探索进行过深刻反思的作者,都是深有同感的。有的人果断放弃了当年的创作模式,毅然转向对传统经典的深入研习,才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昙花一现过眼云烟的结局。当年中青展和流行书风展上的获奖作者,曾经风行一时,但时至今日,还剩下多少人仍然能够留在书坛关注的视野呢?至今还活跃于书坛的为数不多的一些曾经的获奖作者,或者已经凭借当年的优势担任了全国展的评委,或者担任了各级书协的主席副主席,或者进入艺术学院担任教授副教授。然撇开这些罩在他们头上的各类光环,单看他们的作品,又比当下的新生代获奖作者的作品在功力和格调上高出多少呢?甚至有的人不进反退,始终在一种“吃老本”的状态下依靠综合运作手段在勉强延续着自己艺术生命。

  继承传统既是一个平实的话题,也是一个比较严肃的话题。创新也是如此,不仅要加以重视,还要能够正确对待。继承与创新对学习书法而言相当于事物的一币两面,是不可分割的。如果分开来讲,则这种讨论就会变得毫无意义。继承是手段,是过程。创新才是目的,是结果。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是显而易见的,也是不容置疑的。失去了前者,后者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了后者,则前者也同样会无疾而终。当然,这是从真正的书法意义而言的,而非包括那些仅仅将书法练习作为一种锻炼身体和愉悦身心的手段而已的特殊情况。对于真正意义上的书法,社会认定一个书法家自然会对他有一个基本的衡量标准。即在深入继承前人的基础上是否具备自我风格,是否在笔法和结体上有实质性的突破和贡献。

  然而,纵观近30多年以来的书坛,我们会感觉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很多人将“创新”当作一种借口,或者不愿深入系统学习传统,凭借自身社会优势和“小聪明”,标新立异,越走越远。或者虽然具备较深厚的传统临池和理论功底,但依然一反常态,搞一些惊世骇俗之举,看他们那些张牙舞爪丑怪之作,不免使人怀疑这些东西究竟还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书法?!

  在上下五千年以来的书法历史的长河中,没有任何一个时代像今天这样刻意标举创新。也没有任何一个时代的书法家会像我们今天的书法人这般,短促突击一两年、三五年,就要热衷于自立新体。更没有任何一个时代,会像今天这样将认定一个书法家的标准降得如此之低!一件作品在一次展览上入展获奖或者两三件作品在两三次展览上入展获奖,获得一个会员资格之后,从此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人们心目中的书法家了。古人有“变法”和“遣兴”一说,并无“创新”与“创作”之说。古人的书写行为首先是以文字记录为前提的,即“文”在前,“墨”在后。文墨并作,文墨相发是其根本特点。当然,这也是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现在时代不同了,工作生活方式不同了,书法家们大多偏离“文”,直奔“墨”而去,其作品内在灵魂的缺失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我这绝不是说,写自己的文章诗词就一定能获得“文气”,抄录他人的文章诗词就一定不会达到同样的目的。而是说关键在于,无论是自己的文章诗词还是他人的文章诗词,你在以此为内容书写的同时是否真正懂得这些内容?古人长期浸淫于文章诗词,他无论是自作还是抄录,其文气都是内在的,下笔自然不俗。今人疏于文章诗词,急就抄录,理解浮于表面,终归隔着一层。这就是今人作品无论在技法技巧上再怎么精益求精逼似古人,但始终在格调和气息上无法与古人比肩的根本原因。

  今人之创作,其不成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技术问题本身还解决得不够好,二是文化素养积淀不够,三是对继承与创新在理解和认识上有偏差。临池功夫不过关,则技术问题难以彻底得到解决;文化素养积淀不够,则缺乏胸襟和器识,很难从精神文化层面上获得实质性提高;对继承与创新在理解和认识上有偏差,则容易剑走偏锋,走火入魔。我们看现今全国书展的参展获奖作品,就会发现它们存在的问题不外乎上述三个方面。

  对于古人而言,学习前人之作是一项恒久的工作,他们的变法在若不经意之间贯穿于其中。就像颜真卿那样,早期、中期、晚期一脉相承而各不相同。从他约41岁书写的《郭虚己墓志》,44岁书写的《多宝塔碑》,46岁书写的《东方朔画像赞碑》到约55岁书写的《臧怀恪碑》,56岁书写的《郭氏家庙碑》,再到63岁书写的《麻姑仙坛记》,69岁书写的《李玄靖碑》,71岁书写的《颜勤礼碑》,72岁书写的《颜家庙碑》来看,有一个清晰的发展脉络。而时人就相对比较缺乏这种比较连贯的代表性作品来忠实反映其发展轨迹。时人大多受展览风气之影响,一会儿小楷,一会儿魏碑,一会儿行草,一会儿隶书,跳跃性很大,很难形成一种稳定的发展格局。除了少数人有此意识,谨守一至两体,重点突破从而有所建树外,更多的人往往急功近利,热衷于以“多面手”示人,但却难有一体真正能在书坛上立足。

  尤其是那种以“大胆创新”为借口的作者,未能将主要精力用在点子上,天天横涂竖抹,苦思冥想,标新立异,创作出新,但其笔下的作品却很少具备精准的技法,高雅的格调和耐人寻味的韵味。割裂传统,以肢解字形,变形夸张为能事,独执偏见,一意孤行。甚至依靠自身优势,在社会上大肆宣传,混淆视听。“独执偏见,一意孤行”作为一种艺术探索精神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可贵的优点。但前提是不能过于偏离正常的艺术轨道,不能把已经不是书法的东西硬性标举为书法。如果将艺术探索精神直接作为从事艺术创作的方式方法,则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将会与我们最终的目的背道而驰。

  书法终究是抒写个人心性表达思想情感的东西,贵在尺幅之间,以小见大。它的基本特性是高贵、儒雅、清幽、昂扬、激越、简约、散淡、质朴、机智、灵巧。它排斥低俗、粗野、狂怪、靡弱、板滞、脏乱、丑陋、柔媚、轻佻、乖戾。做到前者则作品无论大小,书体无论篆隶楷行草,都具有一种优秀的品格。在这样的前提下,谋求创新是值得加以肯定的,因为千百年以来的历代书家都是这么做的。而如果以“创新”为借口,大张旗鼓,将书法本身所排斥的这些因素奉若至宝,无限放大,则与书法的本质精神背道而驰。即便是你将作品写得再大,甚至大到超过一个足球场,形式感再强,在写的过程当中再怎么往来狂奔,大呼小叫,也依然不会给人们带来丝毫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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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报 书法 00019 莫让“创新”成为剑走偏锋的借口 2016-04-16 12854557 2 2016年04月16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