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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2016艺术草原全国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疆,地域广大,文化积淀深厚,各民族文化生活昌盛。贯彻落实中央“一带一路”战略决策,打造自治区“文化繁荣亮丽风景线”,以实际行动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提升内蒙古文化品位,启发文化自觉,树立文化自信,更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力提升内蒙古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特举办“中国梦·2016艺术草原全国美术作品展”。现将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时代书画报社

  (二)承办单位:内蒙古时代书画院

  (三)组委会(按姓氏笔画排列)

  主 任:刘大为

  副主任:于志学 冯双白 胡宝利 周荣生 李东辉 张 宇 郭希敏

  委 员:马新林 乌 兰 王利峰 王德荣 刘长国 刘国旗 刘春华 刘新科 吕峻涛 孙志钧 朱全增 祁海峰 宋 鸣 张道兴 旷小津 李宝林 李建明 杨华山 周荣生 范 扬 胡 勃 袁 辉 崔俊恒 韩友海 谌宏微 董从民 谢 麟

  秘书长:李东辉

  副秘书长:李 征 邓白跃进 刘耀纲 杨宗霖 陈亦工

  (四)艺术委员会(按姓氏笔画排列)

  主 任:胡宝利

  副主任:孙志钧 胡 勃

  委 员:于志学 任惠中 刘国旗 吕峻涛 祁海峰 张道兴 李东辉 杨华山 赵志田 高文丰 崔俊恒 董从民

  二、展出时间与地点

  时 间:2016年8月30日

  地 点:内蒙古展览馆

  巡 展:内蒙古全区部分盟市

  三、展出规模

  面向全国征稿,国画油画作品150件,优秀作品10件,入选作品140件。

  四、作者待遇

  1.优秀作品10件(税前收藏费5件油画10000元/件,5件国画8000元/件);

  2.入选作品90件(税前收藏费油画4000元/件,国画3000元/件),50件作品入展“中国梦·2016艺术草原全国美术作品展”发收藏证书;

  3.国画作品一律不小于六尺整纸,油画作品不小于1米×1米。所有作品全部由大展组委会收藏;

  4.展出后将汇编出版《中国梦·2016艺术草原全国美术作品集》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5.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五、作品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题目、画种、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每位作者寄发照片同时,邮局汇款150元通联费,汇票存根同时和作品照片寄出。谢绝合作作品和超大作品投稿,初评结果将及时公布在时代书画报网站http://www.shuhuanews.com。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寄送原件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全部退件。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凡违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

  六、送件要求:

  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送件地址电话通知。

  七、收作品照片时间:

  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截止。

  八、照片收件及收款地址: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南二环首府国际公馆1—24内蒙古时代书画院

  邮编:010020

  收款人:内蒙古时代书画院

  照片收件人:

  何茂竹 托 娅 娜 丽 刘笑天

  电话:0471-5200949

  15560999968 15004716471

  九、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2016艺术草原全国美术作品展组委会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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