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中国-东盟青年艺术品创作大赛”征稿通知
为配合2016年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开展,积极为“一带一路”建设服务,深入推进中国-东盟青年艺术品创作大赛,不断扩大大赛的国际影响力,将于广西南宁举办第十届中国—东盟青年艺术品创作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西区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广西青年联合会
南宁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南宁亚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国-东盟艺术网(www.10m1.com)
南宁亚艺联广告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
共青团南宁市委员会
广西青年美术家协会
广西青年书法家协会
广西青年摄影家协会
二、参赛范围
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中国与东盟各国青年艺术工作者及爱好者。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的作品分为油画作品和雕塑作品。油画以自然风景及静物为创作题材;雕塑题材不限,材质限于铸铜,铸铁,锻造不锈钢,锻铜,石材(详见中国-东盟艺术网艺术资讯-通知公告,www.10m1.com)
2.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且未参加过其他类似的美术赛事。参赛者应保证是参赛作品的作者或得到合法授权,未特别声明的,参赛者均视为作者。作品如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由参赛者承担责任。大赛组委会因此遭受损失的,参赛者应赔偿大赛组委会的全部损失。
四、参赛办法(详见中国-东盟艺术网)
1.报名表格、《参赛作品权益转让承诺函》与参赛作品资料一并寄交大赛组委会。报名表格及《参赛作品权益转让承诺函》请从中国-东盟艺术网下载,地址请填写日常居住地址,联系电话请填写手机号码及家庭电话。
2.初评作品以照片形式收件,作品照片规格为7寸清晰照片,请于2016年7月31日前直接寄达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以当地邮戳为准)。收件地址:南宁市金湖路西一巷39-6号广西共青大厦3楼中国-东盟青年艺术品创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编:530022,联系电话0771-5780756 ,传真:0771-5781662,电子邮箱:aseanartcontest@163.com。
3.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初评入围作品,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送原件进行复评,送件时间、地点、期限另行电话或书面通知。作者应按期寄送原件,否则做弃权处理。入围复评的作品,送件须妥善包装,如因包装或运输中出现的问题造成作品毁损、丢失等,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组委会不予以负责。
五、评审办法
邀请中国和东盟艺术界专家及大赛主办单位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采用国际艺术大赛的评分惯例方式进行评比。
六、奖项设立
(一)油画类奖项:
油画优秀奖20名,作品稿酬为人民币10000元(税前);
油画入选奖50名,作品稿酬为人民币3000元(税前)。
(二)雕塑类奖项:
雕塑优秀奖5名,作品稿酬为人民币20000元(税前);
雕塑入选奖15名。
本次大赛油画类获奖作品,雕塑类优秀奖作品所有权归属大赛组委会,作品不得退还,雕塑类入选奖获奖作品回退作者。
所有获奖作品均参加巡展和结集出版,获奖者可获赠作品集和获奖证书,并可在中国-东盟艺术网免费开设个人艺术展馆。
七、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优秀作品、入选作品有展览、研究、录影、摄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八、凡送作品参赛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九、本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中国-东盟青年艺术品创作大赛组委会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