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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书法

行己有耻、博学于文

■徐建融

  中外古今任何之学,不仅在其所提出的纲领,更在配合其纲领所倡导的“怎样做人”的价值观和“怎样做事”的创新观。国学儒家的纲领是“仁”,价值观和创新观则分别是“行己有耻”和“博学于文”。

  在儒学和反儒学的典籍中,我们常可见到情、人欲、私心、童心等字眼,所指的都是先天而来的人性;又可见到克己、毋我、礼、天理等字眼,所指的都是后天修炼的人格。人性为己、为私,主真而斥伪,人格为人、为公,主善而斥恶。儒学以“天下为公”为仁,故以“行己有耻”为价值观,为自己谋利益是可耻的,为别人、为社会谋利益才是光荣的,甚至有时需要牺牲自己的利益去为别人、为社会谋利益。这就需要节制人性。所以说人格高尚者,人性往往有所约束。但人性本无善恶,却包涵了可以为善的天使,和可以为恶的魔鬼,所以“克己复礼”、“发乎情止乎礼”,就是要求我们用人格来克制心中的魔鬼,而携手天使。但魔鬼和天使只有一步之遥,为了加强对心魔的压制,发展而为程朱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便把天使也扼杀了。这就引起了人们的不满,于是又有阳明心学倡导“良知”,解救人性中的天使。发展而为王学末流的李贽,干脆提出“人欲即天理”,倡导“童心”、“私心”,认为一个人活着就是为了自己的快活,“只知为人,不知为己,虽尧舜等同尘垢,夷齐等同粃糠”。袁中郎进而认为应该“恬不知耻”地谋求个人的快活,虽“破国亡家不与”。这就像《水浒传》中揭开了伏魔殿的封条,在解放天使性灵的同时,也放纵了魔鬼的邪恶。一时“士风大坏”、“文人无行”,出卖恩人、卖国求荣的现象在风雅诗书场中屡见不鲜,反是偏伍阎闾之徒,“素不闻诗书之训,能激昂大义,蹈死不顾”。所以说人性真率者,人格一定有所欠缺。“上流无用,下流无耻”,“礼失而求诸野”,顾炎武只能把“天下兴亡”的担当,寄望于“匹夫之贱”了。

  “博学于文”的文,指事物的文理规矩,天下三百六十行,“术业有专攻”,任何事情都必须按照它的规矩来做、来创新。这个规矩,是由前代的大智大慧者所实践、总结出来的,所以,后人的创新就应该“见贤思齐”、“述而不作”。《考工记》说:“知者创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苏轼则说:“知者创物,能者述焉。”总之,“太阳之下无新事”,一切事情的做法,前贤都已经总结出来了,你只要照着做就是,不需要另想新法。当然,这样的认识,虽然保证了创新不会创坏,却容易束缚做事者的创造个性。何况,太阳之下,还有新的事物不断地涌现出来,恪守前人的法则无疑是无法应付过来的。所以,从明中叶开始,伴随着价值观的人性和个性的解放,创新观上也开始了对“博学于文”的反拨,而更倾向于“变其音节”。尤其在文学艺术上,“无法而法,我用我法”更成为创新的主流。以绘画而论,由唐宋恪守“画之本法”,以形体为第一要义的画家画,一变而为讲求“画外功夫”,不求形似而以笔墨为第一要义的文人画。对这一现象,李日华、顾炎武等恪守儒学正统的学者坚决表示反对,认为“古法亡矣”、“真功实能之迹尽充下驷,此亦千古不平之案”。

  其实,就价值观而论,人既是个体的人,更是社会的人,用人格去扼杀人性固然不可,用人性去颠覆人格危害更大,所以“发乎情止乎礼”的“行己有耻”肯定是可取的,而“人欲即是天理”的“恬不知耻”则是不可取的。但就创新观而论,尤其是文化艺术的创新,“术业专攻”、“博学于文”的循规蹈矩虽可能束缚创新者的个性,却可以保证创新的不会创坏;而“我用我法”、“变其音节”的不主故常虽可以解放创新者的个性,却也可能导致创新的“荒谬绝伦”。所以,两种创新观各有利弊,不应互相否定,而应该并行不悖,互为针砭。


美术报 书法 00019 行己有耻、博学于文 2016-10-01 美术报2016-10-0100027 2 2016年10月0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