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端邪说”
■徐建融
由王阳明心学到王艮的泰州学派,“拷贝”不断地走样,到了李贽,便成为“敢叛圣人之教”的“异端邪说”。“圣人之教”就是孔孟的儒学,李贽的学说则旨在“打倒孔家店”。儒学倡导“克己”、“为人”的人格,人性是自私的,为己的,所以就需要用各种“闻见道理”去教化人,约束人性的自私。何为善?何为恶?择善而去恶,所以说人格高尚者,人性一定不真率。李贽则主张“人欲即是天理”,人性是天经地义的,不论善恶,只论真伪,决不能用“闻见道理”去改变它、“污染”它。他倡导“童心”,“童心”即“私心”,一切为了自己,不必考虑别人,“只知为人,不知为己,虽尧舜等同尘垢,夷齐等同秕糠”,更不必管天下苍生。孔融让梨,我们认为这个孩子很懂道理,用李贽的眼光则是:这个孩子怎么这么虚伪!他所倡导的是孔融争梨,不仅孩子要争梨,成人也要争梨,这才是真率的人性,葆有真率的人性才称得上本真的人。后来的袁中郎等,大批的文人,都完全赞同李贽的观点,近求个人物质、精神的享乐,袁中郎有“五大真乐”、“三大败兴”之论,全以个人的得失为忧乐,与范仲淹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完全唱反调。一切为了自己,不择手段同时又择一切手段地为自己谋利益,不顾别人,不顾社会。有人会说,这又不影响别人,他谋他的利,享他的乐,有什么可指责的呢?话虽不错,但问题是,彻底为己的不影响别人,是永远做不到的,而不顾别人的为己行动中,必然直接、间接、有意、无意地会影响到别人、危害到社会。晚明直至清代,尤以清移明祚的大动荡为烈,追踪李贽学说的文人中,出了大批出卖恩人、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无行之辈,正说明了“为己”是不可能真正做到不影响、不损害别人的。最搞笑的当然是李贽自己,作法自弊。他一度极端地落魄,为社会、大众、官府不容,便写信给他的同志,正在朝廷当大官的焦竑,请求做他的幕僚,焦以“身心俱不得闲”拒之,后来李被朝廷正法,焦在编定自己的文集时干脆把与李贽相往来的文字全部删去!所谓君子喻以义(为人),小人喻以利(为己),再也清楚不过。人是社会关系总和的一份子。任何“为己”,都是不可能不发生与别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南宋覆灭,陆秀夫抱了小皇帝投海自尽,文天祥高唱“正气歌”,而崇祯皇帝上吊煤山,朝中大臣作鸟兽散;清朝定鼎后,钱谦益、吴伟业、周亮工等名士都作了“贰臣传”。人格之善和人性之真,为人、为公和为己、为私的分别,再也清楚不过。
但古人之所谓“异端邪说”,也并非如顾炎武等所批评的那样一无可取。我们所说儒学是食粮,道释是药物,食粮有霉变,吃了会致病,这时候就需要吃药物。而程朱理学对于人性的扼杀,所导致的疾病,用道释这副方子已经吃不好,李贽的“异端邪说”,恰恰可以作为治此顽疾的猛药。只是把药当饭吃,才引起了更严重的问题。
比如说,今天我遇到一个人落水了。从人格的立场,我一定要奋不顾身地投到水中救人,不管我会游泳还是不会游泳,即使因为我不会游泳,不仅没有把人救上来,而且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也是值得称扬的。从人性的立场,他落水关我什么事?这当然应该批评。而如果以人格的立场结合人性的立场,首先要考虑的是我会不会游泳,不会,就不能投水救人,而应该想其他办法,即使无法可想,落水者死了,我至少没有搭上性命。这当然也要受到迂腐儒学的批评。但今天我们强调见义勇为以保护自己为前提,不正是两相结合的做法吗?可见,对一些所谓的“异端邪说”,我们也要给予客观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