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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光溢彩:法国丝绸艺术风格的演变

  流光溢彩:法国丝绸艺术风格的演变

  17世纪后半叶开始,在路易十四的领导下,法国开始成为欧洲时尚潮流的风向标,法国丝绸则站在了时尚的最前沿。教会、皇室、新兴资产阶级等力量的兴盛与交替也影响了不同时期的艺术表现形式,产生了不同的艺术风格。法国丝绸业成熟的设计师培养体系和技术革新也满足了巴洛克、洛可可、怪异风、中国风、新古典主义、装饰艺术等在丝绸上的表现。

  巴洛克(Baroque)一词,源于西班牙及葡萄牙语(Barrueci),有“俗丽凌乱”之意。这种艺术风格来自于意大利,大致流行于1600至1715年间的法国。在中央君主专制集权和宗教改革运动的背景下,教会和王室用巴洛克艺术来表现和宣扬王权神威,下达了大量的丝绸订单用于凡尔赛宫等的室内装饰。这些丝绸花纹较大,结构对称,通常是在每个循环图案中央有一个大团花纹纹样,较多的是石榴花造型,垂直轴两侧装饰有树枝和叶子。色彩红暗,沉着庄重。气势雄伟,强烈豪放。

  18世纪之后,法国的丝绸生产和贸易在欧洲占据了主导地位。在遵循严格的设计标准之外,设计师们也更富创造性,从远东或美洲新发现的土地和地点获得灵感,异域风情的艺术风格涌现,不断适应顾客的口味和对服装和家具的新奇需求。

  自然写实主义是指在自然环境中对现实对象的描绘,风格特征为注重精确的细节,并将事物描绘成真实的样子。其代表人物有让·雷韦尔和菲力浦·德·拉萨尔等。前者发明了点染法,使得色彩的晕染渐变更加自然生动,他的代表性设计是将花卉和建筑等实景相结合,开启了一个时代;后者发明了意匠纸,于1758年首创皮毛纹样,并大量使用禽鸟于花卉图案之中,获得来自法国王室、俄罗斯、西班牙宫廷的大量订单,成为法国丝绸行业最著名的设计师和丝绸商之一。

  18世纪初期,新兴资产阶级崛起,他们带来了新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以及新的艺术风格:洛可可。洛可可(Rococo)一词,源于法语Rocaille,意为小石头、小沙粒。装饰要素以自然元素为主,具东方风格。在造型上以蜿蜒的曲线样式为主,如C型、S型和涡旋状曲线纹饰,组成贝壳纹、莨苕叶、藤蔓、花朵等纹样,以不对称形式构图为主,创造一种富有动感的而又纤巧灵秀的装饰纹样,构图饱满繁密。颜色多轻快柔和,色彩明度较高,纯度较低,非常淡雅,在白底上装饰金色的曲线纹样或在同色系底上装饰浅色卷草纹样都很流行。洛可可风格广泛流行于18世纪中期的欧洲。

  从18世纪中叶起,意大利、希腊和小亚细亚地区的庞贝古城和赫尔克莱姆等历史遗迹的发掘在欧洲掀起了一股考古勘探的热潮,同时,也唤起了人们对希腊罗马等古典文化的兴趣,在文艺思潮上形成了新古典主义。新古典主义倡导均衡理性的静态美,注重古典式样的宁静对称,题材上多用珠宝、花环、盾牌及古典风格的器具,成为18世纪末期到19世纪初法国丝绸的主流艺术风格。

  19世纪起,法国的丝绸设计主要还是沿袭传统的路子,但也有少量受到工艺美术运动和新艺术的影响。1925年,巴黎举办国际现代装饰与工业艺术展,装饰艺术正式在法国登场。无论是花卉、花果、器物等题材,其设计带有明显的装饰风格,讲究对称、平衡、重复、排列、结构等要素,结合了现代风格与精细的做工和丰富的材料。在全盛时期,装饰艺术代表着豪华、魅力、繁荣和对社会和技术进步的信心。

  当今的法国,丝绸已不再是纺织和服装生产的中心,但是丝绸在法国特别是里昂人民的心中,或是在时尚界,依然有着极为崇高的地位。少量丝绸的生产和设计,主要是围绕法国一些著名的时尚和奢侈品牌开展。传统的企业,继续着传统风格的复制和翻新,用于法国经典豪华的装饰,新型的企业如爱玛仕和LV等,则加大设计与文化的结合,生产为高端人群所用的服饰品。法国丝绸设计正沿着文化和历史走向未来。

  (赵丰)


美术报 城市·生活 00021 流光溢彩:法国丝绸艺术风格的演变 2017-11-11 美术报2017-11-1100018;5571643 2 2017年11月1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