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丕炎主编,2006年4月中国美术出版社出版的《纪念泰安市美术家协会成立二十周年——全国著名书画家作品集》中,经查对在作者署名时自称为中国美协会员者165人,经中国美协会员工作部核对他们的会员身份后发现,多达43人冒名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这只是一次随机抽查,就发现43名冒名中国美协会员身份者,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中国美协会员入会及会员管理工作有着严格规范的程序和相关制度,中国美协会员在美术界和社会上有着良好的信誉度,这种冒名中国美协会员的行为,不仅有损中国美协的声誉、影响全国美术界的声誉,而且对其他广大会员的利益也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我们必须要加以重视,严肃对待,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这种冒名行为。
今后,中国美协会员部将继续开展中国美协会员身份随机抽查活动。一经查实冒名,按照《中国美术家协会关于个人会员的暂行规定》之第四条第七款:冒充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举办展览、出版书籍、进行新闻宣传等活动,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发现即通知所在省、市、自治区美协备案,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即使条件具备也不准推荐申报加入我会。据此,中国美协将对这次公开冒名中国美协会员的43人,在其条件具备申请资格情况下,暂缓三年批准入会。
中国美协会工部
200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