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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性”岂能否定“个性”?
· “裂”而后谐“变”而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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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共性”岂能否定“个性”?
读吴冠中入“米寿之门”的新论有感

■李敬仕
  继“笔墨等于零”论之后,吴冠中又提出了要“淡化和结束”国画和洋画之分,推倒国画“围墙”之论。接着读到了他在迎来“米寿”(88岁)之年时在《美术报》上发表的一些新论。他的有些话确实令人感动和钦佩,如 “……拓自己的路何其艰苦。这艰苦,如今伴我度过一年少于一年的晚境,实在是我生命真正的支撑者……”然而,他又讲了不少为“推倒国画之墙”论的辩解之词,却不能使人苟同。

  吴冠中主张“一幅画首先应看他的好坏,而不是刻意地区分他的画种”,并“坚定地认为人类的美感是共通的,美不应该被各种技法所割裂和扭曲。”然而,对于美的追求,对于精神愉悦的追求,本来就是人的生命存在的恒常的文化理想。所谓的“艺术活动”,本来就是人们把对美的价值追求的意向变成自身求美的一种实践活动。换句话说,求好、求美,是所有艺术活动具备的一种共性。以自身的共性,来否定画种的区分,亦即否定自身的个性,是非常离奇的命题。

  “求美”、“求好”是所有艺术活动的共性,“美”和“好”必定呈现为具体的特殊形态,亦即共性必定存在于个性之中,个性和共性相互依存,不可分割。我们从各具不同个性的画种中,才抽象出“绘画”这个属概念,它的共性“是以造型、设色、构图等绘制手段创造平面图像的艺术。”这个共性不可能脱离任何一个具体画种而独立存在。借口“求好”就要推倒画种之间的围墙。那么,绘画与其他艺术门类间的围墙要不要推倒呢?因为其他艺术门类的创作同样是首先要求好的,譬如“中国画”和“诗歌”,古人早就说过“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诗画本一律”,把画称之为“不语诗”、“无声诗”,把诗称之为“无形画”,诗画难道因此就可以不分家了吗?又如“中国画”与“书法”,中国画以书法为基础之一,古人早就提出“书画同源”,“石如飞白木如籀,写竹还应八法通”,那么,中国画与书法间的围墙是否也应推倒?

  其实,吴冠中期望的没有画种之分的时代,早在人类处于历史蒙昧时期就出现过。距今三万到一万多年之间,原始人在洞窟中作画,后人称之为“岩画”。在这些原始画家的头脑中确实只知“求好”,而不会有什么中画、西画、油画、版画之类的画种概念。然而,这种首先求好的画也以“岩画”这种特殊的形态呈现出来。在以后的历史发展中,画种的不断增多和丰富,是源于客观审美形态的无限丰富性,以及审美主体审美经验的主观性、独特性和审美口味的多样性。这说明人类认识的不断进步,也是文化的不断进步。特别是艺术家的创造活动,本来就是去发现和创造形式。原始人最早创造了“岩画”,随后这种形式即会受到后继的极富创造力的艺术家们的挑战。古希腊、古罗马的艺术形式多样,成就辉煌,远非原始人可比,但尚无“油画”的概念。艺术家总是企图打破旧有的形式,油画媒材和油画艺术语言的产生、完善和发展,为西方绘画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中国的宋代也并无“院体画”的概念,它是在后人提出的“文人画”后,与之相比较而产生的概念。文人画正是文人画家们创造出来的属于自己的形式。“中国画”,则是在与西方文化交流中相互碰撞、比较而产生的概念。一个画种,甚至于一件艺术品,本身即是一种艺术思想的体现,是个性的体现,这是艺术发展的必然。特别是现代派的产生,意味着多种艺术流派、艺术主张的共存,而多种艺术门类的交融,则丰富和拓展了艺术的多种形态,空间艺术和时间艺术的杂糅,模仿艺术与自由艺术的联姻,以及造型艺术和诗的艺术的结缘,都呼唤着艺术的形式革命和艺术形式观的革命,并会不断衍生出新的画种,用吴冠中的话来说又构筑起了许多“围墙”。然而,画种或新的艺术门类的增多,艺术形式的多元化,正是标举着艺术的发展和繁荣。每个画种都会产生属于它自己的娇子和代表作,丝毫不用担心会伤及“求好”的目标。如果再回到原始人不分画种的时代,那无疑是历史的倒退。

  人们对美的认识总是相对的,它交融渗透着历史具体性。吴冠中追求所谓的“人类共通的美感”,只不过是他主观臆造的一个幻象而已。再好再美的艺术作品,也必然呈现为一种物化形态,即以具体的,特殊的形态表现出的是一种“有条件的、相对的”美。它总是交融渗透着历史具体性,表现为审美的时代性、民族性和阶级性等特点。世界上不存在什么绝对的抽象的“好坏”标准、“人类共通的美感”和不分国籍的“欣赏对象”。吴冠中想创作一种是“好”的、“创作手法无国界”、能表现人类共通的美感、且没有“围墙”的不属任何画种的画,只不过是他脱离艺术实际吹出来的肥皂泡。

  任何艺术创造活动或欣赏活动,都必定会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首先,审美价值意识总是随着时代发展而变化的,它给审美经验刻下了时代印记,赋予它以时代特色。例如古希腊米洛斯的阿芙洛蒂德女神雕像,给予人们的是亲切、喜悦,以及人性完美和生命自由的向往、追求,似乎表现出一种永恒的超时代的审美理想。然而,在基督教徒的眼中,她却是一个“女妖”,以至于在中世纪捣毁偶像运动中被埋入地下,直到一千多年后才重见天日。其次,不同民族也会有不同的审美意识和审美心理。再次,个体的审美趣味会受到一定阶级、阶层地位的影响,鲁迅先生早就说过:“……饥区的灾民,大约总不去种兰花,像阔人的老太爷一样,贾府上的焦大,也不爱林妹妹的。”最后,个体之间本身在审美能力、理解力以及审美价值取向上都存在差异,形成在审美欣赏中的不同态度。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因此,对于没有感知笔墨形式美的眼睛来说,再好的笔墨,其价值也只能等于零。某些“西方人觉得中国水墨画,没有前途”,也完全是在情理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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