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家与画廊应该是“前台”与“后台”的关系,是画家的作品进入市场的第一门户,是画家与市场之间的桥梁,画廊也是优秀画家创作作品的第一推动力,画家与画廊之间应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这些都可以说是画家与画廊的基本属性。这些最基本的行业规律,或者用时髦话来说就是“国际惯例”,只不过,在中国不管你是“国际”的,还是“宇宙”的,就是“惯”不下去。
想来中国的艺术市场,从来都没有这么繁荣过,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同时,也从来都没有这么“繁乱过”,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画廊应是画家作品出现的第一现场,也即是一级市场,但是现在“乱”得已不成样子了。画家可以直接将作品送到拍卖公司,拍卖公司也可以直接走进画家家里,私下定个价格。画家想达到什么价位,拍卖公司就能努力实现某个价位,“指哪”?“打哪”!非常有趣。而作为一级市场的画廊业,似乎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场场充满胡闹意味的“双簧”。
画廊的存在,自有它存在的道理。因为画廊对于画家的作品起到一个“过滤”的作用,画家的作品在画廊里经过一段时日的沉淀,可以降降不必要的火气,为适应将来火热的市场,贮备内力。画家的作品在画廊自然风化的“打磨”下,再进入拍卖行其“耐磨”性就比较强,其“抗震”性也会大大的加强。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越过一级市场的画廊而直线进军“拍行”就算弄出个天文数字来,那不是真正的高度。“高跟鞋”虽然性感、漂亮,但永远也没有如履平地踏实。画廊是“滤波器”,也是“灭火器”,而拍卖行却恰恰相反,它是“助燃机”,它是“F1”,它是“高射炮”。画家热衷于拍卖行,其目的无非是患上了“热得快”之狂热症。但是,有眼光、有远见的艺术家还是把画廊当作第一选项的。
画家的作品,经画廊的调节,就能比较中肯地进入收藏层面,其价格也是比较务实的。到了一定的阶段,非赢利性质的博物馆、美术馆就会从一些画廊和艺术机构购买或征募那些他们所“力顶”的艺术家作品,反过来,在这样“利好”的刺激下,画廊和艺术机构就有了赢利的基本点。通过2005年的艺术市场大涨之后,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艺术家被拍卖行爆炒后的“后遗症”,价格一落千丈不说,收藏家叫苦连天不说,就连策展人和机构想为他们做点什么也失去了勇气,因为他们作品的价格“太高了”。这些自认为聪明的艺术家因为当时过于“热门”,大量复制自己昔日的成果来满足市场,从而丧失了学术高度再拔高的可能。
画廊选定画家进行合理的运作,制定可以达到的目标,帮助艺术家适应市场的规律,使其艺术价值具有规律性成长。而当画家直接跳到前台来,那么他(她)究竟是商人?还是艺术家?短视的“艺术家”以拍卖行为跳板;有远见的艺术家以画廊为基地。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路线斗争”。
画家—画廊—拍卖行。这才是人们比较认同的路线图,否则,此路不通。不信?走着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