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书法教育的冷与热
近些年,随着书法热的兴起,书法教育已经成了青少年实现素质教育的主要途径和手段之一。
早在2011年,教育部就颁布了《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而在2013年下发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中更是细化了这一门课程的具体教学要求:“学校要充分发挥本校优秀书法教师的专长,指导和引领学校全体教师提高书写水平,为整体提高学校书法教育教学水平创设条件。要充分发挥书法教育学术团体的作用,学校可以聘请书法家、书法教育工作者、有书法专长的家长等作为兼职指导教师。”在学校、社会团体的共同努力下,“书法进校园”等活动持续开展,书法教育蒸蒸日上。
在如此重视书法的大环境之下,书法教育这块大蛋糕更是越做越大,不可否认的是,学校教育有着其不可抗力的限制,很难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而小班化、个性化、内容多样化的校外书法教育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掀起了一股书法教育空前的“热”。
中国书协行业建设委员会青少年工作部委员林峰对“中国书法城”——廊坊市10个区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不完全调查,调查发现,仅廊坊市区就有各类校外培训机构90多所,包括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艺术学校、书法学校、个人命名的工作室、各类书法家教、学校周边的午托班等。在他的调研中,廊坊市各区县相关部门对于校外书法培训机构的登记、备案及管理,除极少数艺术机构、书法学校有记录外,绝大多数没有相关记录。
记者登录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索“书法培训”,河北的查询结果只有16家,成立1-5年的机构仅7家;浙江省内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的书法培训机构,查询结果超过100条(系统最多显示100条信息),成立1-5年的机构超过100家;山东的查询结果同样超过100家,1-5年的机构有67家;北京的查询结果有14家,成立1-5年的机构有8家。这些数据已经令我们感到震惊,但要知道,这些数据仅仅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在案的,不包括分公司、连锁机构的店面,也有不少登记的名称不带有“书法培训”这4个字,且更多的书法培训机构没有进行登记和取得经营执照。
面对如此空前的书法热潮,面对“野蛮生长”的校外培训机构,我们不禁也要“冷”下来思考。林峰针对其此次调查表示,校外书法培训机构存在着3大方面的问题,1.机构类型复杂,大多游离于管理和监督之外;2.师资教材良莠不齐,书法教学的规范性和专业性令人担忧;3.学习培训目标不明,各方对书法教育的认知混乱。
中国书协行业建设委员会青少年工作部委员童孝镛也提出:目前校外书法师资队伍鱼龙混杂,参差不齐,培训教材各自为战,教学方法也缺乏论证,这些问题非常突出。
教育是由家庭、学校、社会三部分组成,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必要延伸与强化,三者环环相扣。校外书法教育虽非体制内学习,但其不受年龄、程度、性别、地位、信仰等限制,教学形式灵活多样,已经成为补充校内书法教育有力补充,也是我们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阵地。因此,如何有效地做好书法传承,引导和规范校外书法培训,这是一个值得我们继续思考和讨论的话题。
(本报记者 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