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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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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俗文物概论:民间物质文化的研究》后记

  书的名称是关于民俗文物的,其内容也大致如此。明眼人会看出,本书的内容是由两部分构成:前面的部分是关于民俗文物暨民间物质文化理论的探索,后面的部分则是关于民俗文物工作实践的讨论。必须说明的是,无论是理论的探索,还是实践的讨论,我们在当代所进行的民俗文物乃至民间物质文化的抢救、征集、研究、保护、展示的工作,都是在前人工作的经验、教训和成绩的基础之上展开的,由于历史的原因,除了工作的名目不一、程度不同之外,以民间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为核心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对象则是一脉相承的,其历史至少已经有了一百年,这已经为大量的文献资料所证明。

  本书的副标题是“民间物质文化研究”,似乎是更符合本书内容的名称。当然,这只是依据我个人的工作经历和经验的想法。

  基于某种原因,我在学校教了几年书后,于1992年岁末调入南京博物院民族部,在魏采平、屠思华等老同志的引领下,与马久喜、孙华先诸同事一道,主要从事民族民俗文物的调查、征集、研究和展览的工作。当时的南京博物院尚能感觉到蔡元培、傅斯年和曾昭燏等前辈营造的学术传统和文化氛围之影响,而南京博物院的民族部则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优良传统的部门,凌纯声、芮逸夫、李霖灿、谭旦冏和马长寿、陈克猷、梁白泉、宋伯胤、吴有常诸位先生均在这个部门工作过,并且在不同时期组织实施了多项专题研究,留下了许多在学术界有着重大影响的成果,也征集了许多种类的民族民俗文物。在这样的一个专业部门工作、学习,是可以做点事情和思考一些问题的。

  轰轰烈烈的南京博物院60周年庆典(1993年4月26日)过去不久,一位法国友好人士来到南京博物院,他的中文名字叫杜泽林,与中国有着多年的文化交流合作关系,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此行的目的想请我们帮他征集一些中国民众的用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民俗文物,准备在欧洲举办介绍中国历史文化的展览。他曾经与中国的多家博物馆谈过,但都未能如愿,经国家有关部门的介绍,他来到了南京。在看过《长江下游五千年文明展览》之后,经过短暂而深入的交谈,我们觉得彼此的理念相近,很快就达成了合作的意向。几个月后的冬日,他再次来到南京进行工作访问,除了必备的资料,他还带来了厚厚的一叠照片,是他在三十多年来在中国收集的一些民俗文物以及少量在欧洲举办的关于中国的展览的摄影资料。他拿着照片告诉我,这一类的民俗文物他已经收集了约十四万件,如果我的研究在资料方面有问题的话,他乐意提供方便。他是真诚的,说话让人感动。然而,作为中国的专业工作者,除了感动之外,还感到脸红。

  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的发展,各地的基本建设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着。南京博物院民族部的一个基层工作点——江苏省苏州市吴县胜浦乡前戴村,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而不复存在,对苏南农村进行了十多年的微观民俗调查也随之告一段落。此后,经过多方面的调研、会商,在1994年成立南京博物院民俗研究所时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为:以汉民族的民俗文物为主要工作对象,以民俗文物的征集、保护、研究、展示为日常工作。在当时,对“民俗文物”的认识是朴素的,也没有明确的概念和标准,征集的民俗文物多偏重于民间艺术品方面,即就是征集生产工具或生活器具等物,也多是从审美的角度来进行考虑的。当然,这样的审美的角度之标准,既适用于器物的装饰,也适用于器物本身的造型。比之只承认器物的装饰才具有审美的意义之说,可以算是略有进步。

  自1993年开始,曾先后对陇东地区的民间美术品、皖南的民间生活用品、宁波地区的民居装饰及其雕刻艺术品和生活用品、湘西民间生活用品、湘南民间木雕、陕西石刻艺术以及贵州、云南等地的民族服饰用品等的民俗文物进行了系统地调查、征集和研究。在此工作实践过程中,逐步解决了一系列相关的理论问题,形成了对民俗文物暨民间物质文化的总体认识,即:民俗文物是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民间生活文化中的物质文化遗存和精神文化的物化遗存。1999年建成开放的南京博物院艺术馆中的民俗艺术陈列,将民俗文物按“服装首饰”、“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娱乐道具”、“祭祀用品”、“节令装饰”、“儿童玩具”和“民居构件”的类别展出,便是在民俗文物分类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尝试。

  (全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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