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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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8版:市场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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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事起110枚“古钱币”
· 2.关于违法与否的争议
· 3.古玩界的恐慌没有必要
· 4.真品少见,赝品泛滥
· 5.鉴宝专家泛滥成灾
· 百枚“钱币”引发的古玩案
· 6.古玩赝品,受伤的总是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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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2.关于违法与否的争议
  案子是结束了,做古玩的也被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但是整个案件引发的争议并没有结束。

  “这种在古玩市场诈骗行家的案子,据我所知我们法院还是第一次碰到。”白下区刑庭的洪法官说,“虽说古玩诈骗案也办了不少,但是那些都是犯罪嫌疑人拿着假古董去骗路边那些根本不懂的人,诈骗行为很明显。”

  洪法官介绍,本案的受害者陈先生是一个古钱币的收藏者,也算是个业内人士。正是具备这样的特殊性,本案件在审理的整个过程中一直存在争议。这起诈骗数额并不大的案件,并没有采用独任审判,而是组成了合议庭来审判。审判期间全庭都参与了讨论,法院院长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小小诈骗案引发如此的关注,足见其争议性。

  出售物品不保真这个在古玩行当再正常不过的事,是否需要司法的介入,通过刑法来规范,使得参与案件的法官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洪法官告诉记者,起初她是“无罪派”:“因为受害人是个古钱币收藏家,应当有辨别古钱币真伪的能力。而且400元一枚的价格,也是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很明显,陈先生在这笔交易中是看走眼了。”

  但是检察机关的一个意见让洪法官无法回避:秦某在出售古钱币的时候,向买家虚构了其来源。明明是从别处低价收购而来的古钱币,秦某向陈先生许诺是自己从建筑工地中挖出来的。这一行为,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构成要件。“要是秦某没说是从工地挖出来的,只是把古钱币拿给陈先生,让他自己判断真伪。案子的结果就截然不同了,我会毫不犹豫判处无罪的。”洪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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