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建设需要大发展大繁荣的今天,具有数千年传统的中国书法正在复兴,这是大好事。不过,在书法复兴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沉疴怪疾,它们对于书法艺术的健康发展是十分有害的。现罗列如下,希望能够引起书坛的注意。
1、以写繁体字为荣。文字是在使用的过程中不断地发展进步的。如今,我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已经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简化字成了规范文字的一部分,已经在全国通用数十年了。但是,无论年老的、年少的书家们提笔写字,几乎都以写繁体字为荣,这是一怪。当然,用正确的繁体字创作是无需褒贬的。问题在于书家们对繁体文字掌握不深,理解有误,结果错误百出。比如,把“怒髪衝冠”的“髪”写成“發”,把“故里”的“里”写成“裏”,把“太后”的“后”写成“後”,把“范仲淹”的“范”写成“範”,等等。毛病多多,暴露的是书者学识的浅薄而已。错误地使用繁体字的作品对于书法的健康发展是有害的,如果不能正确驾驭繁体字,何不干脆使用现行的规范汉字进行创作呢!
2、把前人的错误当时髦。在前人的书法作品中,由于时代的局限,或是书家的疏忽,难免出现一些错误的文字,或者在当时是允许的,但现在照搬的话已经不规范,甚至错误,比如,把“明”字的“日”字旁写成“目”字旁,“德”字少了一横,“愛”字少了一点,“崇山峻嶺”的“嶺”写成了“领”,等等。甚至有人公然说,在书法作品中,多点少笔不算错字。那么,国家文字规范化的工作还有什么意义可言?书法家可以随便写,长此下去,我中华汉字还能统一吗?怪事怪论,也实属古怪。
3、肢解字形重组,以怪字为美。比如,“桃”字被写成“木”字在上,“兆”字在下,“松”字也写成“木”字在上,“公”字在下;“秋”字把左右两部分对调;“樹”字则把左、中两部分一上一下放在左边,使左中右结构的字变成了左右结构;“驚”字则把“草头”加“句”字放在左边,“反文”加“馬”字放在右边,使上下结构的字变成了左右结构。
4、反书,也就是用左手书写,字成反字,需要从纸的背面去透着光看方可认读。这是一种高超的技能吧,但这样书写,意义何在呢?实在也是一种怪现象!
5、落款中题署年月总用甲子乙丑,月份总写桃月菊月之类。时代在进步,自从新中国成立,我国就使用公元纪年了,毛泽东、郭沫若等前辈的书法作品中就都用的公元纪年,可现在的书家(还有画家),守旧心理顽固,不愿使用公元纪年,新时代的书家,却好像还生活在明清时代,也实属怪事。
6、丢失了自己。过去的书法名家,所书写的内容都是自己的东西。现在的书家却总是只会抄写前人的文字。书家没有了自己的思想,没有了自己的学识,只会捡拾前人的东西,这是书家丢失了自己的突出表现。有言曰:“笔墨载情”。书家不革新思想,不表达心思,不书写自己的诗文,只抄写前人的东西,算哪门子“载情”?有道是“流言用嘴,留言靠笔”,书家用笔写字,但写出来的不是自己的思想感情与学识,那能算是“留言”吗?算不得“留言”的文字,能有留存的价值吗?书法的本质体现在哪里?只体现在书写的技能技巧上吗?书家丢失了自己,这是当下书坛比较普遍的现象,它所反映的是书家们只重书写的技能技巧,而忽视了思想的锤炼和国学的传承。
上述几条,我称之为“沉疴怪疾”,总觉得它们对我中华书法的健康发展是有害无益的。然否?愿听方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