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论三:
A.评审、监督
会否“暗箱操作”?
国家艺术基金的成立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新举措,从投资的角度,国家把文化产业板块列入10项改革之列。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如何用好这笔钱,资助对象的选择是否公平,如何确保资金的流向,这都是民众关心的。
指南指出:“申报主体及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等相关规定的,本基金予以受理;不符合的,通知申报主体不予受理。”且“对评审专家的艺术或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查请求的理由。”基于目前仍不知所踪的评审专家团队,评审过程是否能做到透明与公开,也让众多艺术家产生了犹豫。“美术圈子就这么大,不能否认存在‘暗箱操作’的嫌疑,”这是众多网友产生的质疑之一。
一位名为“往事随风”的西安网友质疑道:在本领域崭露头角,有代表性作品,且有一定影响力,还能得到由本领域不少于3位具有正高职称专家或业内知名人士推荐的作者,他们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国家再对他们进行资助,只是锦上添花。而偏远地区急需雪中送炭的作者则少了这样的平台和机会,这是“马太效应”的现实体现。
不仅艺术家质疑评审的公平,上海某艺术机构工作的吕女士也表示,此次申报,国有单位和私营机构都可参与,相较于国有单位,私营机构的项目的活动内容、规模大小、社会效益都无法和国有单位的重点项目匹敌,获得资助的机会也小,不抱太大的希望。
“传统观念里这种事大多是既得利益群体的少数人把持,因此,如何打破这样一个圈地行为,让真正具有创新、执着艺术创作的基层艺术工作者获得更多的关注是值得思考的。”吉林建筑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教师刘树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基金会的资金部分来源于社会的捐赠,在操作中如何规避捐赠人对基金的干预,值得政府在做好监管的同时,也应该接受社会的追问。
其次,在“监督与验收”上,对资助项目进行评估和验收的标准也是无法统一的,艺术(美术)作品的创作本身就是多元的,如果按照“标准”来评定,就当前而言是无法定论的。
此外,艺术品基金法律专家陈中坚认为,理事会同时承担评选和监督两项职能,这是不规范的,应该让第三方独立机构来进行监督。而且理事会是由知名人士和专家组成,他们都有本职工作,国家艺术基金是公益性的,不是专职的,且国家级别的机构信息可能会不对称,建议可以让媒体和相关行业协会来承担监督职责,而不是自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