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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研究》出版
文/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研究中心
自2014年起,我们连续刊行一份以艺术史与考古研究为主要内容的出版物,并名之为《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研究》。
“艺术与考古”是一个较老的名词。19世纪末至20世纪上半叶,包括古典艺术在内的西方艺术史研究,即多以此为名。其中“考古”一词,主要指犹处于草创中的考古学研究;其基本的内容,乃是以美术史方法,研究挖掘出土的艺术品;与我们今天所称的“考古”,即对古代遗址、遗物的系统科学发掘与研究,含义不尽同。我们取以为题,并非有好古癖;“艺术与考古”之“考古”,也不尽取西方的旧义。在我们想来,较其他易想见的、或更通行的名称,这个旧词,或更符合我们提倡的包容性。比如,倘循名责实,则通行的“美术史研究”,原当以为“美”、或为欣赏而创作的作品为对象;而艺术史的对象,却多有不为美、或为欣赏而作者。“视觉文化”是一个新的名词;它强调非物质性的观念、态度、思想与文化背景,并以此自异于以鉴定、鉴赏为主的传统艺术史研究,而惟新是好,并非我们的追求。与之相对的“物质文化”一词,又太强调作品或“物”的物质侧面,与我们期待的“包容”,亦难两合。所以不径取“艺术史”者,既有现实的考虑(如已有同名刊物),也有学理的理由。艺术史的对象,若非传世品,便是考古品,各为江山之半壁;就后者的研究而言,何为艺术史方法,何为考古学方法,有时并不很清晰。总之,可想及的名称,都不尽合我们对包容性的追求。略与之合的,想来只有这较老的、亦较宽泛的“艺术与考古”。但词虽旧,我们期望其命则新:即包容所有的方法,包括老的、新的,及学科边界不易定的。
虽然如此,我们也非无所倡导。艺术史的对象,固然虽是作品,是“物”,但我们应问、并回答的问题,却无不与人有关:人如何设计、制作并使用了它?人对它有怎样的观念、看法,或感受?这些问题,唯有把物置于其产生时代的政治、社会、宗教、文化乃至经济的脉络中,方才问得允当,答得确当。时代好比织物,艺术乃其中的经纬,其材料、色彩、粗细及摛布的方式,莫不取决于与其他经纬的关联。如此开展艺术史研究,方可摆脱艺术史旧有的恋物倾向,并成为严肃的历史研究的一组成。为此,我们在用心于“物”的同时,亦须用心于同时代的全部或主要文献。我们相信,综合两者,方可希冀复原其赖以产生的经验与生活。具体地说,在倡导从历史序列的角度,去关注“物”或艺术品的同时,我们也倡导对同时代之主要或全部文献原典的细读、复读与历史性解读。割裂文献与思想脉络的检索式阅读、放弃历史原则的自由阐释、对二手文献的过度依赖──这些已渐成趋势的做法,是我们不鼓励的。
与许多学科一样,艺术史学科的边界也在不断游移;应之而来的,是方法的日新。作为此趋势的受益者,我们将尽其绵薄,促进学科范式的更新。但如何在“日新”中非仅不丧失、反而强化我们对文明传统的感受,进而加深我们对文明传统的理解,是我们期待与作者、读者一道思考并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