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艺术
——审美自由精神
浪漫艺术
——审美自由精神
18世纪晚期出现的浪漫主义运动,表征了西方文化从古典向现代的转折。浪漫主义艺术正是借着与理性、等级化的学院规范的对立,通过强调天才、感性、偶然而创造出具有个性魅力的新艺术,表明了新时代的新文化精英是个什么样子。学院法则作为曾经的精英符号,现在则成为保守、陈旧的格式。
但是,19—20世纪的历史表明,浪漫主义艺术天才的最佳落脚点却依然是学院,问题只在于他们通过反叛的对立之后返回学院的理由是什么。或者说,他被学院接受的时间、方式是以什么样的文化“合法化”来实现的,另一方面,学院对曾经的反叛者的接纳,延续了自己作为文化精英聚集地的历史地位,也同时要求变革学院自身的传统秩序,建立接纳新文化创造成果的新机制,以保证自身的精英地位历久不衰。当然,学院必须有明晰的知识范式与评价标准,否则无法在体制上区别于日常生活世界。如此,学院制度在原来的两个传统基因之上,又加上了现代大学必须具备的一点:建立保持自身能不断吸纳新文化智慧的学术机制。
这里要着重指出,在这一历史过程中,美术史、美术批评、艺术美学理论在美术学科中的作用得到了集中的发展。因为学院制度吸纳新创造、新观念的基本要求,是首先需从学理上解决这些新智慧的文化“合法化”问题。同时,学院也以对这些前卫艺术现象进行学理研究、艺术批评的方式,在精神文化观念的层面参与、影响了广义的艺术世界。这也正是大学的专长与价值所在。
这一在西方以“现代”、“后现代”艺术现象和学科制度所表征的知识范式,在20世纪中期国际冷战的历史境遇中,作为敌对方的文化符号而被中国美术解读与批判:在20世纪80年代则又被作为与“保守”相对立的“现代派”,成为美术观念解放、艺术创新中具有文化异质力量的变革武器……应该看到,“浪漫艺术”作为西方文化精神现象与中国现代美术在实践中始终存在龃龉,其不仅是历史政治意识形态的,也是人类学人文传统比较差异的。